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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听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杨远生、何正斌、刘丽萍等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听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听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邮政编码:201599。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与咨询,信用评级,投融资服务;电子计算机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设计、系统服务及数据处理;服装设计制造销售;皮具设计制造销售,食品、化妆品、酒类批发和零售。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或项目外,均可自己选择经营。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二十万元人民币。
所在地区:上海
公司类型:企业单位(制造商,贸易商)
成立时间:2012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服装,皮具,酒类,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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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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