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天然气主干管道主要以“趸售”而非“代输”形式运营,即管道公司将上游天然气资源买入后,再卖给下游用户,实现对天然气的统购统销。例如,西部管道公司,在负责西气东输天然气运输的同时也负责销售,尽管财务上已经独立核算,但并不是真正独立的管道公司。
“趸售”体制有利于实现天然气资源的统一调配,对保证天然气管道利润、调动油气公司管道建设积极性有激励作用。但“趸售”体制阻碍了市场机制在上游资源和下游用户之间正常发挥作用,下游用户只能被动接受门站价格,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竞争,降低天然气供应价格。
即将建设的新粤浙管道选择“代输”后,下游用户将有机会越过管道运营公司,直接与上游气源供应商谈判确定气源供应价格。新粤浙管道运营公司在以“无歧视”原则运输天然气的同时,只向用户收取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管输费。目前在省级管道公司中,只有广东省管道公司以“代输”形式运输天然气,但在跨地区的主干管道中,(下转A02版)
选择在新粤浙管道上尝试“代输”,重要原因是该管道以运输煤制天然气为主,其上游煤制气资源并非掌握在中石化一家手中,而是由10余家企业共同供气,这为“代输”双方的议价提供了资源基础。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高级经济师徐博认为,尽管新粤浙管道仍由中石化控股,但“代输”体制已类似美国,实际上已向天然气管道真正独立迈进了一大步。
业内人士表示,该体制推广后,下游用户的议价能力有望释放,能源成本将有下降空间,上游气源竞争将加强,具备开采成本优势的企业将受到下游用户追捧。其中,降低开采成本主要依靠高效增产设备及服务供应,因此上游竞争使得该行业龙头企业受益的概率较大;另外,由于新疆地区煤制气成本较低,不排除当地煤制气投资持续景气的可能。
除“代输”外,新粤浙管道还将在西气东输三线向宝钢、社保基金和工商联基金开放投资的基础上更近一步,对沿线的社会资本开放投资,这将对省级管道公司和城市燃气公司带来更多参与主干管道建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