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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厂商转守为攻,对战互联网企业
日期:2013-10-28 13:54  点击:66
  目前,电视厂商对战互联网企业企业的入侵,已经由一味防守转入大举反攻。“互联网企业”不等于“互联网思维”。对比不难发现,传统彩电企业已经迅速具备互联网精神,而互联网企业却并不具备传统彩电企业具备的工业精神。
 
  过去的9月,电视厂商与互联网企业的“客厅争夺战”全面打响:9月3日,TCL与爱奇艺合作,发布名为“TV+”的互联网电视;9月5日,小米发布官方售价为2999元的47英寸小米电视;9月10日,创维和阿里巴巴共同推出双方合作的第一款互联网电视产品——搭载阿里TV操作系统及创维天赐系统的创维酷开55K1和42K1;9月27日,兆驰股份与华数集团、阿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致力于打造一个集数字电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为一体的新运营模式。
  电视厂商求发展,互联网企业求生存
  在即将到来的大智能时代,电视只是大智能很小的一个点,冰箱、空调、洗衣机乃至小家电产品都将纳入这个网络之中,一个仅仅布局电视的企业,是无法开展相关布局的。
  传统制造企业面临的是发展的问题,而互联网企业进入智能电视领域面临的是生存的问题。令人堪忧的是,到目前为止,互联网企业入侵电视领域尚未找到成功的盈利模式,甚至营销模式也不清晰,变来变去摇摆不定。以乐视为例,刚开始完全依赖自己的乐视网,后发现流量无法支撑销售目标,开始寻求和大连锁合作,进入部分苏宁、国美门店。
  互联网企业最大的瓶颈是既无制造能力又无售后服务能力,产品制造依赖于代工,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网传某超级电视上市之初即被曝“屏幕冒烟”。售后服务更是其短板,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很难得到有效维修,只能徒唤奈何。止于目前,全球彩电销量前 10 名企业,无一家依靠代工。
  在售后服务方面,据刘步尘介绍,传统彩电制造企业均已建构强大的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这些看不见的保障体系确保前端销售无后顾之忧,互联网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几乎为零,完全没有储备,即使从现在开始建设也要至少 3—5 年(传统彩电企业已经建设了 20 多年),更要命的不是时间而是资金,建设强大、完备的物流及售后保障体系没有 20 亿元以上的投入几乎不可能,这对原本盈利能力较弱的互联网企业是个巨大考验。
  有的互联网企业过度迷信自己的营销模式,以为手机的模式可以复制到彩电上,显然是对电视产业缺乏了解。为什么苹果在手机上取得巨大成功的企业,至今不敢轻易踏入彩电领域?因为库克很清楚,苹果进入彩电领域的风险非常高。
  互联网企业优势在于价格
  刘步尘认为,互联网企业与传统彩电企业相比唯一的“优势”就是价格。“实际上,互联网企业的所谓价格优势,是牺牲利润换取市场,试图把彩电行业既有秩序打破来实现,现在看,这个目的并未达到。以乐视为例, 5 个月过去了,总销量仍未突破 10 万台,和主流彩电企业月销量动辄 100 万台以上完全不能相比。
  互联网企业规划的盈利模式是:服务费 + 广告。彩电企业针锋相对,直接宣布服务终身免费。强大的视频内容 + 免收服务费,让互联网企业的收费模式难以推行。销量上不去,广告从何谈起?因此,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被彩电企业嘲笑“看起来很美”。
  如果加上服务费,互联网企业也将失去价格优势。举例:创维阿里巴巴推出的酷开 TV42 英寸青春版售价 1999 元,内容终身免费。乐视 S40 售价 1999 元,加上每年 490 元的服务费,售价至少 2489 元。而产品的工业设计及精细工艺制造,互联网企业的产品更是难望项背。
  互联网企业试图通过低价冲击传统彩电企业的价格体系,也被传统彩电企业化解于无形。创维推出“酷开”品牌,专门用于网上销售,价格与电商品牌针锋相对,而配置略高,对小米、乐视销售形成强大狙击。
  传统彩电企业对互联网企业进入彩电领域持较为开放的心态,创维集团总裁杨东文说,放鲶鱼进来,对彩电行业是件好事,只会促使我们会跑得更快。
  互联网企业与彩电企业形成反向渗透的关系,对促进互联网及彩电产业都是好事。实际上,谁也不可能把谁颠覆,二者各有各的市场。比如,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廉价低配电视,对那些更在乎价格的低收入群体,有一定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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