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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婚姻律师:如何根据婚姻法提起损害赔偿
日期:2010-09-05 20:48  点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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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我们供应河北婚姻律师:如何根据婚姻法提起损害赔偿。河北俱时张艺律师在法治进程中与您携手并进0311-89684685、13803212873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该条的理解和适用又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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