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业务推出的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的推出,是鼓励金融创新和发展金融市场的举措。作为金融市场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机制有利于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保证金融市场安全、高效整体运行,也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清算所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逐步构建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集中清算业务的整体框架结构,是中国履行G20相关承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特别是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内在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同时提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的层次和产品,这对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场外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我们有必要吸取国际上的好的经验,采取国际上最新的监管和市场的做法,其中就包括建立集中清算机制,夯实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从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情况来看,人民币利率互换是发展相对成熟、交易较为活跃、金融机构参与广泛的利率衍生产品。人民币利率互换曲线,也为我国部分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一定的参考。2013年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金额近3万亿元。推出人民币互换集中清算业务,对进一步活跃市场交易、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必将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称,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的推出,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最主流的利率衍生产品的清算,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我国场外市场风险集约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充分表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达到了新的层次。与国际水平一致的风险管理工具投入使用,有助于加强对场外衍生市场的监管,强化金融市场的完整性、化解系统性风险,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也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全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市场,提供更安全、更全面的服务。
据上海清算所董事长许臻介绍,上海清算所经过3年多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准备终于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该业务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产品覆盖广,90%以上的利率互换交易可以纳入集中清算;二是机构覆盖全,现有的利率互换参与机构都可以申请参与集中清算业务;三是创建了以上海清算所为中央对手方的集中清算机制,更好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四是构建用于逐日盯市的利率互换收益率曲线,服务利率市场化。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逐步扩大该业务的市场参与者和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中央对手清算机制,完善和健全本外币、多产品、跨市场的中央对手清算服务体系。
在新业务推出首日的59笔集中清算业务中,41笔为存量交易,名义本金38.25亿元;18笔为当日新达成的交易,名义本金12亿元。第一笔新达成并选择集中清算的交易,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南京银行达成的以Shibor-3M为参考利率、名义本金5000万元的利率互换交易。当日参与集中清算业务活跃的前三家机构是:交通银行26笔,名义本金26.75亿元;工商银行16笔,名义本金13亿元;兴业银行15笔,名义本金12.5亿元。
当日FR007、Shibor-O/N、Shibor-3M等3个参考利率均有交易提交集中清算,其中,以FR007为参考利率的交易49笔43.25亿元,占集中清算总金额的86.07%;以Shibor-3M为参考利率的6笔3亿元,占5.97%;以Shibor-O/N为参考利率的交易4笔4亿元,占集中清算总金额的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