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美国曾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上个月,美国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上述负责人表示,美国此举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
中国商务部称,这是由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还有外媒报道称,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上述产品在2012-2013年间骤减近三分之一。分析认为,此次美国再次对上述产品实施“双反”调查,其影响将明显大于上次,美国国内太阳能电池板价格也将会升高。
在去年欧盟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案中,双方最终通过价格协议的方式解决了贸易争端。
对于中美间谈判,中国商务部上述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5月以来,双方就妥善解决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进行了多轮磋商谈判。就在谈判过程中,美方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第二轮双反调查,此举无疑加剧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也对磋商解决中美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制造了障碍。
此外,昨日中国商务部做出初裁,认定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存在倾销,并对相关美国公司征收76.2%的反倾销税,税率高于欧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