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微软有限制性条款

去年9月2日,微软与诺基亚签署协议,将以72亿美元收购诺基亚所有的设备和服务业务,诺基亚保留其所有通信及智能手机相关发明专利。
目前,中国是手机生产大国,也是手机消费大国。2012年全球销售的75%的手机在中国生产。2013年,中国智能手机销售总量占全球市场的34%。由于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庞大,中国受该交易的影响要高于欧美相关产业。
事实上,商务部的审查结果亦表明:微软可能会凭借移动智能设备相关专利排除、限制中国智能手机设备市场竞争。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称,”微软若提高许可费,中国手机制造商最终只能选择退出市场或者将该成本全部或者一部分传导至智能手机消费者。前者将危害市场竞争,后者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公告,对于此次收购,商务部制定了限制性条款。最主要的核心内容是,微软收购诺基亚交易完成后,双方可能通过滥用智能手机专利,危害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并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商务部要求微软和诺基亚作出承诺,不会使用专利手段限制中国手机厂商的发展,或者谋求更高的专利费用。
15个国家和地区已通过审查
尚明表示,微软收购诺基亚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遇到的最复杂的案件。商务部还要求微软和诺基亚每年在规定时间段内向商务部提交报告,通报对限制条款的遵守情况。
据了解,目前微软对中国的安卓手机厂商提供了200余项专利授权。微软执行副总裁、全球总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 rad Smith)公开表示,在得到美国、欧盟与中国政府的批准后,收购将在本月底彻底完成。他同时称,暂时不会提高对中国安卓手机厂商的专利授权费。不过至南都记者发稿为止,诺基亚方面仍未就会否提高专利费表态。
有关微软收购诺基亚,去年开始在全球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中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反垄断审查,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中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主管机构做出了审查决定。最后仅剩韩国政府机构仍在审查这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