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日前发布《支付清算蓝皮书: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4)》。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达250家;2013年第三方支付业务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而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更是异军突起,交易规模达到12197.4亿元,同比增速达707.0%。
此前,央行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引起激烈讨论,尤其是商业银行设定第三方支付限额的规定争议不断。针对如何平衡风险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专家提出了量化支付风险以及分离交易、清算、结算环节等建议。
设定支付限额引争议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设定第三方支付限额是处于支付安全的考虑,并非为限制消费者消费。
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多样,包括通过支付账户进行支付以及通过银行网端的快捷支付方式。“支付账户的支付行为分为三类:充值、消费和转账。监管措施所限制的只是消费和转账。只是用支付账户来进行的这部分,并没有像舆论所反映的那样是限制大家消费。” 樊爽文说。
业内人士表示,设置限额的目标是为了保证支付的透明度、确定支付机构的定位、减少备付金以及反洗钱等。“有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存有如此大量备付金,涉及到这么多人的财产,资金的安全性是我们必须考虑的。支付限额的措施不一定是最优的,更好的措施还有待深入思考研究。” 樊爽文说。
第三方机构是否有严重的支付风险,业界看法不一。“第三方支付已承诺如果客户资金丢失,他们百分之百赔付,为什么还要设限额?监管层表示他们担心万一额度太高,第三方支付机构会赔不起。”中央财大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郭田勇认为,单纯由于支付行为发生支付危机,全球乃至历史上都较为少见。只有在战争状态下,其他国家把本国支付系统打乱,才可能发生支付危机。“所谓支付的危机主要由于金融机构的其他业务,比如由于发放贷款或其他信用危机而导致。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并没有贷款业务。”
通过量化风险来鼓励创新
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创新与风险之间的矛盾,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建议,下一步工作重点应将支付系统的风险量化。
“量化支付系统的风险才能判断第三方支付清算体系究竟有多少风险,而不是各说各话,根据主观感受来泛泛定性风险。这样不仅提高大家对支付风险的重视,同时也避免了对风险的不必要的恐惧。”杨涛说。
他表示,风险量化有四个步骤。第一,识别支付系统的风险的种类和来源。第二,鉴别出风险类型后,结合风险的特点和中国国情,借用已成熟的金融分析模型进行量化分析。第三,应对和处理支付风险。第四,公开披露支付系统风险。
第三方支付交易、清算、结算环节的分离也是预防风险的手段之一。报告指出,应促使第三方支付的交易与清算、结算环节分离,由主要的第三方虚拟账户提供商、银行等作为发起人,成立新的、适应网络支付清算特定的跨行转接清算组织。
“支付既然是商业性、服务性的产业,就一定要鼓励创新,提高支付效率。监管是有必要的,但监管不能以遏制创新、降低效率为代价。监管的容忍度还有待提高。”郭田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