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明确:企业吸纳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即可享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就业室主任张丽宾认为,这种化繁为简的界定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
张丽宾:更好的体现了公平性,以前的政策都是根据一个群体一个群体单独来制定的,没有列举在里面的人们可能就享受不到,这次把他统一到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具体到税金扣减的金额,新政将主体分为个体经营者和吸纳失业人员的小型企业两类。对于自主创业的个体经营者,每户每年可以享受8000元为限额的税收减免,根据各省市不同的情况,限额标准最高可以上浮20%。就企业实体而言,每吸收一个失业人员,每年就可以多享受税收优惠4000元,额定最高可上浮在30%。天津和平泰康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罗刚,算了这么一笔账:
罗刚:咱这个企业工资也不是太高,基本是按国家最低工资来走的,一个人一年也就2万多块钱,如果我捎上10个人,我能免4万多元的税,等于我招十个人有两个人的工资就能拿税钱抵扣了。
已经开始自己的创业的应届毕业张天一则表示,每年少支出的8000元。对于毕业生创业群体的帮助相当于雪中送炭:
张天一:就算一个月差不多七八百块钱。
当然,无论是8000元,还是9600元,这都只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骨架。当我们仔细勾勒政策的模样,还会发现一些细节上的惊喜,就比如减免税种的扩面。具体到操作层面,从“审批”到“备案”,一个表述的变化,也让政策的执行更为通畅,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就业室主任张丽宾:
张丽宾:以前比如说个体经营,我可能需要把所有的文件报给我们有关的部门,有关部门批准以后,相应部门才给你扣税。那你备案的话,只要你到相应部门把这个材料交了,就不要你审批回来在享受相应的政策了。
适用范围扩面,优惠力度升级,可以想象此次延续并完善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定会在短期内对国家税收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此刻所做的减法将在不久的将来为财政收入带来翻倍的加法,最近财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安置随军家属、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等最新政策。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文斌指出,用税收杠杆撬动就业的效果将会在不远的将来逐一体现:
张文斌:它不仅仅是稳定增长、增加就业,而且针对特殊群体的促进,对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惠及民生,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