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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开发力推“本地参与”
日期:2014-05-28 09:13  点击:49
  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座谈会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在资源开发利用上强调,要“提高地方参与程度”。
  其中,能源开发的定调是,重在“新疆参与”。一位新疆发改委人士介绍,之所以突出提高地方参与程度,原因是目前新疆能源资源分配上,中央企业占比很高,当地企业参与度低,本土能源企业非常少。
  新疆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从资源禀赋上看,新疆蕴藏着209亿吨石油和10万亿立方米天然气,约占全国陆上油气资源总量的1/4。新疆煤炭资源储量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储量的40%。风能、光照资源丰富,风能占全国总量的37%,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居全国第二。
  2010年5月中央第一次新疆座谈会后,新疆能源产业从战略储备向促进开发转变,能源开发迎来高潮。同期,以油气、煤电、交通、基建类为主的中央企业大规模在新疆布局。
  业内人士认为,在本轮国家政策扶持下,新疆能源产业将有五个板块得到发展:一是能源开发产业,包括煤矿、石油、天然气能够得到合理开发;二是能源深度加工增值产业;三是能源储藏及管道运输产业;四是能源战略储备产业;五是能源机械设备制造业。
  无疑,中央企业仍将是下一轮能源投资的主体。5月16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暨19援疆省市国有企业产业援疆座谈会。会议信息显示,从2010年以来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53家央企在疆计划投资项目685个,计划投资总额1.85万亿元,已完成投资5903.86亿元。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中央企业的改革,有望为新疆本土企业带来更多机会。以中石油为例,其考虑从所属矿权中划出2个区块与新疆指定国有企业合作;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项目,将与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在疆新成立企业和拟合资合作项目,将全部在当地注册,以增加新疆财政收入。
  去年底,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率队赴新疆调研。吴新雄介绍,国家能源局已初步拟定《关于支持新疆能源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支持新疆能源产业发展。其中包括,推动新疆能源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促进能源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将新疆打造成国家级能源战略输送大通道;在新疆实施差别化能源政策与产业政策等。
  中咨公司能源人士认为,新疆能源项目开发面临水和环境的制约,应该坚持“有多少水,泡多少馍”的原则。中央政治局会议也特别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着重水土资源合理配置、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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