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在《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中(181号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得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同时,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纳入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管理范围。
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即不管是智能电视还是机顶盒等电视机附属产品,若想接入互联网电视,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
据悉,广电总局下发的7张OTT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全部给了广电机构,包括中央电视台、国际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上海百视通、湖南电视台、浙江华数及广东南方传媒。这意味着市场上80%的机顶盒都是没有接入牌照方的“违规”盒子。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广电总局的此次政策调整对大部分互联网企业推出的盒子产品及相关视频业务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