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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打车再陷侵权风波 “滴滴”品牌何去何从?
日期:2014-07-14 08:44  点击:55
  日前,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滴滴”商标、服务项目与自己商标核定的服务相近、侵犯了自己商标权为由,将将滴滴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进行进一步审理中。
 
  广州睿驰公司诉称,其公司拥有第38类第11122098号“嘀嘀”和第11282313号“滴滴”商标、第35类第11122065号“滴滴”商标。小桔公司通过软件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字样为“嘀嘀打车”、“滴滴打车”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软件界面等处显著标注“嘀嘀”、“滴滴”字样,该服务包含“基于网络的信息传送、全球网络用户打车服务、语音通讯服务、出租车司机商业管理”等,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或近似。
  睿驰公司认为,小桔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故起诉且要求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其网站及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事实上,在今年年初,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就曾因“嘀嘀”商标问题与杭州某公司发生纠纷,并被对方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5月20日,嘀嘀打车宣布更名为“滴滴打车”。
 
  截止记者发稿时,滴滴打车方面并未就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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