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分析,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四川8个环保重点城市:2014年上半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6.59%,其中优占5.82%,良占50.7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3.41%。其中,攀枝花市达标天数比例最高,为85.08%。8个城市上半年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和臭氧(O3)。
按照1996年版的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13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不包括8个环保重点城市):上半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3.32%,其中优占37.76%,良占55.56%。马尔康、康定、西昌达标天数比例最高,均为100%。遂宁(微博)达标天数比例最低,为81.77%。上半年超标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3年上半年同比下降24.7个百分点,持续第4年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出现了上升7年后的首次下降现象;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9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出现以上状况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一是工业除尘、脱硫、脱硝等多措并举,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二是外部输送性污染减弱,北方沙尘的影响仅有2013年同期的20%左右。三是秸秆焚烧控制较为得力,秸秆焚烧的影响为2013年同期的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