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北京市的多点执业新规虽然在国内率先向前迈出了一步,但是北京市卫计委对此却持低调甚至缄默的态度,表示该政策在对外宣传上“只发文、不解释”。有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推进还面临诸多需要落实的因素,而多点执业并非解决医疗资源流动的最终之道,只有仿效欧美,让医生自由执业,医疗市场矛盾的局面才能最终改观。
强制医疗责任险成为一大前提
据了解,对于这次《办法》的出台,北京市卫计委采取了低调的态度。北京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政策含有试水的意思,文件下发以后,不宣传、不解释。“医改的复杂性你也知道,什么政策都要经过实践摸索,也会经过多次修改和调整。”北京卫计委宣传部门一位人士说。
根据《办法》的规定,北京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相较以前的有关规定,“由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证明”一条被删除。这被看做北京的医师“大体上”可以不经过原注册单位的同意而进行多点执业。
业内人士介绍,知名医院的医生利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到民营医疗机构行医非常普遍,他们事先并不会和原单位打招呼,就是为规避多点执业须经过原单位同意这一条,这种司空见惯的行为在业内被称为“走穴”。现在,《办法》取消了多点执业医生须经原单位同意这一条,对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数量也不再设立上限,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或让存在多年、有庞大市场需求的“走穴”现象合法化。
“关键是医疗保险能否跟上,否则医生如果在多点执业时出现医疗纠纷难以处理。”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评论。
对此,《办法》在第六条第七款中规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须提交“本人医疗责任保险凭证”。
北京普祥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总裁阎衡秋表示,北京市在多点执业审批上要求引进医生的医疗机构必须上医疗责任险,否则不予审批。关键是,民营医院在上医疗责任险时必须给全体医生都上,总体算下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有业内人士称,北京一家三甲医院2012年医疗责任险缴费190万元,实际只赔付了60万元。“我们更倾向于和患者私下谈判,按照谈判结果赔付,或者只给几个多点执业的医生上保险,总之,这比全员上百名医生‘一刀切’都上保险划算。”阎衡秋说。
北京市卫计委的相关人士回应,全员上医责险是顺应国家政策要求。根据7月11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都必须参保医疗责任险,而二级公立医院参保比例也应当达到90%以上。
多点执业或可撬动人事制度改革
虽然北京的多点执业新规较以前迈出了一大步,但是相当多医疗界人士认为,经过《办法》“松绑”的医生仍然会被现行医疗体制“捆住”。
傅天明认为,《办法》虽然出台,但是医生如想多点执业仍然面对重重压力,其结果就是和以前的局面一样:大牌的大夫有身价,即使原单位不同意也敢多点执业;知名度一般的大夫不敢明目张胆,最终仍只有选择暗中“走穴”。
有“急诊女超人”之称的协和医院原知名急诊科大夫于莺,刚刚选择脱离这家著名三甲医院而任职美中宜和,对于《办法》的出台,她表示尚难以解决公立医院医生的流动问题。
“该规定要求多点执业的医生必须满足第一执业地点的工作量,怎么叫满足工作量,尺度还是掌握在原来医院的手中。”
于莺认为,体制内的医生仍然会选择“走穴”“开飞刀”,而原医疗单位由于控制着医生的档案、人事关系、职称、升迁等大权,因此依旧牢牢把握住了医生。
“只有改革医疗人员编制问题,让医生成为自由执业者,垄断才能破除,真正的市场竞争才能形成,医患矛盾才能合理缓和。”另一位同样从协和医院出走的原“体制内”医生龚晓明解释。他不禁感叹:“如果医生持有行医执照能够像司机持有驾照一样,医生选择医院能像司机自由选择汽车那样该多好!”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同样持有这种观点:“让医生成为‘社会人’,不要成为‘体制人’,但这在目前的人事制度体制下,基本上是无望的。”
曾任广东省卫生厅厅长、现任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的廖新波在医疗官员中向来以敢言而著称,他曾于去年9月在深圳推行类似北京的政策,结果遭到主管部门的叫停。而现在事易时移,当初深圳推行多点执业的风波,无疑对一年后北京市《办法》的出台起到了促进作用。廖新波认为,在人事制度改革难以进一步推进的前提下,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有可能成为撬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