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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与“陷阱”:“双十一” 低价促销虚实难测
日期:2014-11-24 08:27  点击:49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大促在成为电商平台销售狂欢的同时,也正演变为消费者集中投诉的“旺季”。在各个平台目不暇接的“史上最低”、“全网最优惠”促销口号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真正下单后却遭遇了意料之外的低价“陷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用户交流平台“淘宝论坛”上看到,消费者基于“双十一”购物差评体验的集体维权帖子为数众多,关于打折商品涉嫌虚假低价、无效订单与发货延迟等问题的投诉成为“重灾区”。
     电商行业专家鲁振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监管部门约谈商家本是想对这一块加大打击力度,但实情却是监管部门几乎没法管,只能靠消费者自己通过查询历史价格和商户评价等方面去鉴别。”
     噱头产品“花招”
     在零售行业用以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钩子商品”,近年来在本土电商领域大行其道并开始走样。
     来自广州的消费者卢先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他本人在“双十一”两天前登陆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天猫平台上搜索了i.t服饰旗舰店的商品。令其惊奇的是,他发现很多品牌的单品都是去年甚至前年的实体店旧款,如今被电商平台拿出来打对折“强力大促”。
     目前,香港知名时尚服饰集团i.t品牌在天猫平台开设有官方旗舰店,包括5cm、b+ab、izzue、chocolate等多个旗下品牌均在线上进行销售。而这些品牌几乎全部都参与了今年“双十一”的大促活动。
     以5cm旗下的一款黑色男式羊毛衫为例,这一单品早在一年多前便在大中华区进行销售,以i.t集团旗下品牌当季全价、年底对折、次年二三折清仓的规律,这件如今属于过季待清理的库存商品通常在实体店内会以二至四折进行销售。然而,在“双十一”当日,这件商品的售价仍是以原价的50%~60%进行售卖。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5cm旗下一件白色长袖衬衫的促销上。这件原价839元的商品“双十一”当日以对折出售,并早在大促之前数日便对外进行了预告。和很多消费者一样,卢先生在将该商品提早放入购物车准备零点秒杀时却发现,商家对于这些商品的低价促销明显缺乏诚意。
     “这些品牌旧款如今摇身一变宣传成了超低价实在有违实情,更令人气愤的是,大促当日店家对这件商品只提供了区区8件商品库存,众多普通消费者几乎很难对其进行秒杀,这样的促销意义又何在?”卢先生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低库存的情况似乎是商家有意为之的饥饿营销手段。在“双十一”大促过后,随着价格恢复原价,该件商品的库存额也恢复了正常。
     类似上述这样夸大“双十一”促销力度和范围的情况在今年全网大促中绝非个案。尽管一些商家在“双十一”当日宣称优惠力度前所未见,但在完成当日销售后为延续销量,全新开出的销售优惠似乎与“双十一”当日并无二致,一年一度的最大折扣力度也成为了空谈。
     以家装品牌如大森林、凯淇美亚为例,这些品牌在“双十一”当日提供高达600元的优惠券。凯淇美亚方面宣称,当日买满25000元便可使用600元优惠券,然而其单品价格多在1000~2000元,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在买满十余件产品之前根本无法享受优惠,这也将享受到实质优惠的消费群体大为缩小了。
     而在“双十一”一周之后,这些商家仍在标榜“再续双11,低至1折起疯狂大卖”、“双11返场钜惠、全年最低”的说法。如此一来,也就出现了一年多次“全年最低”的促销怪象。
     互联网行业律师周宾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双十一”期间价格变动的情况,即便工商部门最终受理了这些案例,实际执法的力度也不会太大。“由于本身执法存在相当的难度,商家们很容易找到理由进行‘合理解释’,加之相关规定也并不健全,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就有所限制了。”
     “最低价”的诱惑与“陷阱”
     事实上,对于电商大促过程中存在的低价欺诈现象,早就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本月的电商平台约见会议中工商总局明确指出,“双十一”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主要来自于那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以及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然而,在今年“双十一”的购物大军中,依然有不少消费者被屡出新招的商家迷花了眼。其中,出尔反尔的低价承诺便是其中的典型。
     上海地区的消费者王小姐告诉记者,本月初她在天猫平台上挑选了一款韩国的榨汁机,当时,这款榨汁机打完折后价格为2298元。不过,当时商家还赠送200元抵用券,也就是说榨汁机的实际价格为2098元。由于商家暗示“双十一”期间会有更大力度的促销,且该定价“只限当日”,因而便推迟了购买。
     在“双十一”当天下单时,该款商品在原来2298元的价格上直减200元,价格为2098元,但却没有了200元抵用券,也就是说,“双十一”当天价格与月初时最终的价格实际并无区别。
     而其挑选的另一款儿童汽车安全椅,尽管较“双十一”大促前便宜了60元,但大促前,购买该商品还附送价值300元的大闸蟹兑换券,而“双十一”期间则没有了兑换券的赠送。
     “类似这种‘只限当日’的低价噱头正成为商家诱骗消费者的惯常手段,而商家对此却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王小姐表示。
     低价“陷阱”一再得手的背后,高昂的维权成本也成为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周宾卿直言,电商购物的售后维权牵涉到了复杂的工商部门管辖权问题。“一个北京的买家买了上海的店铺的东西,这宗维权案就得归上海的工商部门来管。消费者必须要向店家所在地投诉,若买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就会造成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通常普通消费者个人都没有这个时间精力去为了价格变动问题而大费周章。”
     “假降真涨”玄机
     在今年“双十一”大战开启之前,工商总局就对各大电商企业发出了提醒:“双十一”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遗憾的是,价格“假降真涨”的情况也并未能全然杜绝。根据福建省消委会的通报信息显示:某电商平台上“thunderobot旗舰店”售出的一款“雷神THUNDEROBOT 911-E1游戏本笔记本电脑”,购物页面上在11月6日标注原价8999元,当前促销价格6499元,购物确认订单有标注“省2500元,提前享11”。但11月1日至3日以及10月12日至20日两个时间段内,该商品的价格仅为5999元。可以说,消费者在“双十一”大促中不但没有享受到优惠,反而多负担了500元。
     对于上述种种乱象,鲁镇旺分析称,类似天猫和京东这样的大型平台本身有锁定价格的智能系统,可规定一定时间内的活动商品价格需要向系统申报,申报后予以锁定,对这些活动产品的价格基本可以实现无法随意变动。
     他认为,如今这种屡禁不止的“假降真涨”的情况,可能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一些店铺申报参与活动产品只有区区几样,但其余产品在“双十一”期间自行也搞起了促销,对这部分定价浮动作为天猫这样的平台商就很难去管了。“天猫上的商家这么多,要彻底地杜绝这种情况本身很难,更何况里面还涉及到这么多的商业利益。”
     而鲁镇旺口中另一种业内“流行”的做法则是那些根本没有参加“双十一”官方活动,却又打着大促旗号的商家的行为。由于本身没有向平台商报备,其大促的价格也不受官方控制。
     与此同时,在各家竞争电商平台纷纷各执一词、自称全网最优惠的背景下,比价软件也随之应运而生。但诸如“我查查”等比价软件被曝光发布虚假信息、误导2.1亿消费者的案例也让用户再一次陷入了电商价格的信任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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