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700种药品定价全放开
《征求意见稿》显示,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未来药品的形成机制基本如下:医保药品的价格由人社部门接手制定支付基准价,医院采购时围绕医保支付基准价谈判,加强医院的议价动力;专利药和中成药独家品种等药品则引入多方谈判机制,形成合理价格;血液制品、全国统一采购的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一类精神、麻醉药品,以及低价药基本上沿用现行政策。
事实上,自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除上述共2700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因此,此次发改委全面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意味着,多达2700余种、占据中国药品23%份额的政府定价药,将正式摆脱“计划定价”模式,正式改为“市场定价”。
□解读
绝大部分药品不会涨价
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不会上涨,但不排除改革初期,在零售药店销售的部分药品价格会有所上涨。
“总体来看,由于有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医保控费机制的制约,加上政府部门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品的价格都不会上涨。”中欧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说。
不过,医药业内人士也表示,如云南白药、片仔癀、同仁堂旗下独家中成药等既不在医保目录内,又是独家品种的药,价格将会有短期、小幅上涨。
“由于目前血液制品市场供小于求,黑市价格都达到了正常价格的2-3倍,价格放开后,血液制品的价格一定会上涨。”圣德资本医药高级分析师李智刚说。
改革并不意味药价失控
“不知情的人一听,肯定觉得改革幅度太大,其实不然。药价还是在多方的制约之下,按市场机制运行。”蔡江南表示,发改委此前定的药品最高限价和病人实际支付的药价差距很大,中间还有卫生计生委的医院药品招标、人社部的医保控费,甚至医生愿意给病人开什么药,都会影响到药价。
市场人士指出,医院里的药,在医院招标和医保控费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药价不会变。血液制品、预防免疫药品即使放开了,流通渠道、购买渠道都在监管部门的控制中,影响有限,而很多外资药企的专利药本来就是市场定价。方方面面都还在控制范围内,并不是把药品的定价机制完全推给市场。
“发改委此次放权的意义在于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扭曲的定价机制。”蔡江南说,以前一些药的价格严重低于成本。此次改革让作为药品“埋单方”的人社部逐步建立起与药品生产方之间的价格谈判机制,可以讨价还价了。
三方博弈改革阻力尚存
“现在看起来是发改委一厢情愿的意思居多,人社部和卫计委都没表态。”一位医药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放权的话,医保支付价的管理只能人社部接,但医保支付是反腐重灾区,对人社部来说十分棘手。”
按照发改委此次推出的方案,药品价格放开后,医保药品由医保部门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医保支付价,医院采购时可谈判,给了医院降价的动力。同时,还要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总额控制的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
此外,药品招标采购权掌握在各地卫计委系统中,而这一制度在实施中积累的问题饱受诟病,对药价管理的继任者来说,民间对招标制度走偏的积怨和问题也将可能一并迁怒人社部。
“不过,发改委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对的,符合国际管理。未来不仅仅是药品,医疗服务也应该引入谈判机制制定价格,这样医改的思路就理顺了。”蔡江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