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以24亿元入股,成为光线传媒(300251,收盘价38.52元)第二大股东后,阿里巴巴又有新动作。
今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多方面展开合作,以获得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的双赢。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影视媒体需要互联网平台,而互联网平台需要强有力的内容支撑,双方强强联手,未来有望实现影视内容上的突破。
光线传媒将开天猫旗舰店
面对文化娱乐产业的快速增长,内容和资本巨头开始牵手,合力分食产业机遇。
今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依托大量影视作品、艺人等优势内容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产业、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相结合,打造以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方式相结合的全新互动体系,获得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双赢,双方旨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有效期为三年。
具体来看,双方此次签订的协议主要包括电影投资、制作、IP(知识产权)、渠道发行、衍生品及票务销售方面的合作。
其中,光线传媒有权每年投资阿里巴巴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阿里巴巴有权每年投资光线传媒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或以娱乐宝形式合作)。自协议生效日三年内,光线传媒与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影业将合作共同制作或投资、发行5部(数量暂定)电影作品。光线传媒享有相关权利的电影作品之OTT权利的许可事宜优先与阿里巴巴进行独家合作。
此外,光线传媒将入驻天猫,开设光线传媒旗舰店(暂定名),销售公司电影及艺人之衍生品。双方合作的电影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淘宝网就线上票务销售进行合作。同时,光线传媒旗下的实景娱乐主题公园如涉及门票销售及O2O业务,阿里巴巴将提供平台推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今年以来阿里巴巴对光线传媒的第三步动作。今年3月,马云通过阿里影业以24亿元购入光线传媒增发股,持有其8.78%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随后,5月中旬,阿里影业董事长邵晓锋进入光线传媒董事会担任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2014年,光线传媒发展迅猛。公司去年投资发行了12部电影,累计票房31.39亿元,并先后收购或投资仙海科技、热锋网络、蓝弧文化、妙趣横生等一系列公司,涉及游戏、动漫、新媒体渠道等多个领域。
业内:亮点在IP合作
“战略协议没有太出乎意料”,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石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光线传媒和阿里的合作亮点在于IP上的合作。现在影视业最缺的还是内容,阿里影业在项目开发上牵手光线传媒,未来或有内容上的突破。
石川进一步指出,光线传媒有着影视剧成熟的发行经验,结合阿里巴巴的互联网营销,双方强强联手,避免了单一企业决策不民主的问题,便于形成更合理的管理结构。
实际上,光线传媒在2014年年报中便提到,2015年将继续致力于用IP打通娱乐内容产业链,从小说、漫画版权开始,用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来带动电视剧和网络剧、动漫、游戏、衍生授权等产业,打造完整文化内容产业。
截至目前,光线传媒已经投资的动漫游戏公司有9家,覆盖了中国优质动漫IP和资源中的大部分。中信证券一份研究报告便指出,光线传媒未来的看点在于IP综合运作与新媒体战略。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此次合作中还有一个亮点,即票务在线售卖。电影产业观察家张志远曾撰文分析称,2014年在线售票网站已经占据了40%的票房份额,2015年预计可达到50%以上。张志远曾预测,“O2O在线售票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这个绝对会成为互联网巨头下一个重点收购领域。”
而知名投资人曹海涛则表示,双方的合作是借势“互联网+”在大文化领域打造生态圈,双方携手“1/3看业务,2/3看的是市值”。曹海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影视媒体需要互联网平台,而互联网平台需要强有力的内容支撑。
光线传媒与阿里巴巴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2015-05-29 08:35 点击: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