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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出口部分受限 民用级别或不受影响
日期:2015-08-03 08:54  点击:64
 7月31日,商务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提到,为维护国家安全,自8月15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相关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如要出口,需获得商务部签发的许可。
民用消费市场未受影响
公告显示,出口管制所涉飞行器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小于1小时,以及在大于等于46.3千米/小时(25节)的阵风条件下,具有起飞能力和稳定可控飞行能力。二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1小时。三是设计或改型后用于在15420米(50000英尺)以上高空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无人驾驶飞艇的吸气活塞式或转子式内燃发动机。其中,模型飞机或模型飞艇不在受限之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无人机制造商—深圳大疆创新公司的官网上查阅该公司相关产品介绍后发现,其PHANTOM系列、“悟”INSPIRE1、如影RONIN、筋斗云系列、风火轮系列等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未达到《公告》中受限标准。
大疆创新相关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疆的产品不在此次出口管制范围内;大疆出于对行业发展的长远考虑,将致力于开拓民用消费级别的无人机市场。
今年2月,深圳雷柏科技与无人机技术公司“零度智控”推出Explorer无人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零度智控官网查证该无人机技术参数,发现其飞行时间约为25分钟左右,其他技术参数也未达到受限标准。
出口管制缘于安全考虑
零度智控CEO杨建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商务部发布的无人机出口管制公告主要面对军用无人机,而民用消费级别的旋翼无人机并不受影响,公告里提到的技术参数还是比较高的,国内的民用无人机基本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另外,零度智控目前的海外市场占比不到一半,但之后会逐步做大海外市场。
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对照商务部、海关总署的公告限制条件,一般的民用、消费级无人机都达不到被限制出口的标准,对这些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大。
艾瑞资深分析师王亚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的公告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民用类消费级别无人机的技术参数基本都不会超标。只要获得商务部签发的许可,相关无人机依然是可以出口的。
王亚谦认为,虽然商务部的公告并未对国内民用无人机行业造成影响,但是国内对低空监管的政策空白或者灰色地带还是限制了国内民用消费级无人机的市场。另外,国内玩无人机的氛围还不浓厚,目前70%~80%的消费级无人机都销往欧美国家,这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国内民用无人机公司的发展模式还在探索之中。”王亚谦表示,像大疆创新主要聚焦于城市、航拍等领域,而极飞科技则专注于物流、农用等,存在着差异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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