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树立行业发展的新理念;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鼓励在重点环节加强对接;探索提高组织化的新途径,继续鼓励连锁化经营,着力推动平台化发展,提升集聚化水平;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特别强调,要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即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为上游回收企业与下游拆解和利用企业搭建信息发布、竞价采购和物流服务平台,提高回收企业组织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居民与企事业单位主动交投,实现线上信息流和线下物流的统一。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再生资源移动手机APP、微信和网站回收服务,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
点评:
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明显扩大,技术水平正不断提升,但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面临价格持续下跌,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挑战,其转型升级的紧迫性也在不断提升。
“互联网+回收”的经营模式无疑是促进传统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回收服务体系两线建设,将逐步改变传统回收“小、散、差”的状况,还可减少行业中间环节,使信息更加透明化,同时还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从需求侧来看,采取“互联网+回收”的模式还可以有效地连接资源再生利用企业与广大居民,避免居民再度陷入“找不到回收站”以及“对回收价格不明确”的尴尬境地。
中央对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给予奖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近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给予奖补支持,相关资金申报工作同步启动。
通知要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城市,要促进近海水质稳中趋好,受损岸线、海湾得到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断增加,围填海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海岛实施生态修复,促进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保护,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通知指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地方为主、中央引导,重点支持、率先带动,综合整治、系统推动。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以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核心,提高自然岸线恢复率,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开展综合整治工程,打造“蓝色海湾”。生态岛礁建设以改善海岛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核心,修复受损岛体,促进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海岛综合价值。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重点城市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总额:计划单列市4亿元,一般市、区(地市级)3亿元,资金分2年安排,第二年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拨付。中央补助资金由地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点评:
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海水自然净化及修复能力不断下降。根据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15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河流排海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率为50%。监测的河口、海湾、珊瑚礁等生态系统86%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绿潮灾害影响面积较上年有所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功能,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同时海洋环境的改善对于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除了通过补贴激励外,着力加强跨区域协同治理,进一步促进沿海行政区划合作、加强跨部门治理协同,建立陆海协调联动机制,环保局、海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也被视为改善近海生态环境的重要推手。
“水十条”地方版陆续出台
近日,有福州版“水十条”之称的《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出炉。为了达到水治理要求,福州版“水十条”在控制水体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中提出到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福州全市40个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且达到“2020年各监测点(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的要求。
此外,陕西省首个围绕“水十条”的市级水污染防治方案——《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出台。
在具体目标中,“到2020年全市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颇为引人注目,这是安康市为保证一江清水永续北上而提出的硬性要求。为保障实现这一目标,按照规划,到2020年,汉江出省断面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恒河、坝河、蜀河达到Ⅱ类水质,主要影响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较2015年有所下降。
点评:
自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十条”)已有一年多时间,按照“水十条”中“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制度正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这期间各地根据其地方特色陆续出台地方版“水十条”,大多在控制水体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提出详细措施。
“互联网+回收”的经营模式,是促进传统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之一
日期:2016-05-20 09:50 点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