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一条“威猛的成都女子,大街上‘强奸’男子”的微博走红网络。博主称在四川省成都市九眼桥看到一彪悍女,看上去是喝多了酒,猛的将路边一过路男子按倒后脱掉裤子,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了上去。男子在反抗了一阵后最终屈服,女子强暴后脸红红地提上裤子,横穿马路离开。
对于该女子的行为有报道称女子是受到“酷爱费络蒙”香水催情才导致行为失控。有法律专家称法律上对于女奸男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也就说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女人成为犯罪的主体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实施了帮助犯罪行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据悉,日前武侯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最终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此事爆红网络以后,有大批屌丝男发帖称将以“守株待兔”的形式,在九眼桥下席地而坐,只等彪悍女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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