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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卖返修iPhone一审被判赔偿48万 (1)
日期:2013-03-15 21:16  点击:194

  纠缠了一年多的“当当网销售返修手机事件”又再上法庭。3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二中院)公告称,消费者2011年8月在当当网上购买了20台手机被检测出为返修手机和假货,一审判决当当网赔付给消费者共计48.4万余元赔偿金。当当网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

  昨日,当当网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该手机发货方为进驻商户,“平台商户售假,不等于当当网售假。”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当当网的事件是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虽然销售方是店中店,但是不同于以往的是,电商平台对其产品真假进行保证,向消费者做了‘假一赔五’的承诺,这属于电商平台与消费者之间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因此若店中店出售假货,电商平台应兑现承诺。”

  当当网当时承诺“假一赔五”

  3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当当网被诉售iphone返修机案上诉至二中院”的公告。

  公告称,陈某与宋某于2011年8月10日,分别在当当网下单购买了10台iphone4手机,单价4850元,该手机分别由当当网商家天禧通手机专营店销售并通过中通快递交付给二人。

  陈某与宋某称自己收货后发现手机包装已拆封,故委托苹果公司对手机进行检测。苹果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19台手机为返修机,1台手机在苹果公司系统中显示不存在该序列号。

  陈某与宋某多次向天禧通专营店及当当网申请退货并主张赔偿,均遭拒绝,故将当当网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当当网的共同经营者当当信息公司与当当科文公司退还货款,按当当网当时所承诺的“假一赔五”分别支付二人赔偿金以及诉讼支出25.8万余元和26万元。

  一审判决当当网赔付

  据了解,在一审时,当当网称,陈某和宋某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手机系天禧通专营店销售;当当信息公司与当当科文公司仅是网络平台提供者,并非商品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手机由天禧通公司发出,发票由该公司开具,应追加该公司为被告;根据当当网赔付申请流程,扣划商家保证金需要国家相关质检机构的证明文件,苹果公司并非国家质检机构,且涉案手机经检测为返修机,并非假货,不适用“假一赔五”。不过,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当当信息公司与当当科文公司退还陈某和宋某手机款,分别给付二人24.2万余元赔偿金,二人分别退还所购手机。当当科文公司与当当信息公司不服上述判决,随后上诉至市二中院。

  昨日,当当网告诉记者:“之前当当网承诺的是假一赔五,但是国家的标准是假一罚一,我们有先行赔付的承诺,然后再找商户赔付,希望原告可以追加商户为被告。”不过据悉,目前当当网已经不再使用“假一赔五”的承诺,赔付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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