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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进口食品商检报关 |
上海优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专业署理食物、木材、二手设备、化妆品、化工品等进口清关;国际进口海运、空运;进口单证、进口批文署理、进口仓储、外贸署理、国际收汇付汇等。可完结国外上门提货、国外出口申报等门到门服务。十点一网,500名物流人员为您服务
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6座906~908室
联系电话:021-60880402,手机:15001719944,联系人 :蔡佩蓉
食物进口报关税率
1:食物进口关税 10%----35% ( 关税:CIF ×税率%)
2:食物进口增值税 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消费税:不一定有,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报检需要
(一)出口食物出产公司须获得清洗注册挂号资格;
(二)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
(三)申报食物的装箱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四)出口食物出产公司厂检单(原件);
(五)出产过程中需运用食物添加剂的出口食物出产公司,需在地址辖区查验检疫安排申报出口食物运用的添加剂;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实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逼迫性需要,查验检疫安排可暂时需要报检人在申报出口食物时供应其他材料:进口国(区域)清洗标准、有关国际标准、公司标准、公司食物安全清洗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等;
(七)外埠食物出产公司的出口
按照产地查验原则,出口食物应在出产加工地处置有关查验检疫手续。需经北京口岸出境的食物,发货人须持有出产地查验检疫安排签发的《境况货品换证笔据》向口岸查验检疫安排恳求查验,经查验合格的,由北京出境口岸查验检疫安排按有关规定换发《境况货品通关单》放行。
食物进口署理流程
1、 食物中文标签审理 (货品到港前处置)
2、 备货 (贵司安排)
3、 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
4、 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许我司安排)
5、 换单 (我司操作)(一个工作日)
6、 贴标签 (商检局代贴,转保税区贴)
7、 报检 (商检有些操作)(1-2工作日)
8、 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有些操作)(1-2工作日)
9、 交税 (1-2工作日)
10、 货品放行 (与交税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