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中煤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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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专业生产各类矿用安全舱、井下救生舱、煤矿救生舱、矿用避难舱等产品, 通过了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体系认证。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请您放心购买!!
矿用避难硐室指在矿井下,当发生灾难或意外事故时,矿井下作业人员用于逃生、避难等待救援的一个密封装置设备。矿用救生舱基于它的工作环境,具有良好的封闭性、牢固性、隔热性、保温性、防水性、防腐蚀性、耐压性等,通常为钢、合金等坚固材料制成。 而且舱内有人生存所需的水、食物、空气、以及通讯设施。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在井下发生灾变事故时,为遇险矿工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和生存条件,并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要求的避险设施。
根据舱体材质,可分为硬体式救生舱和软体式救生舱。硬体式救生舱采用钢铁等硬质材料制成;软体式救生舱采用阻燃、耐高温帆布等软质材料制造,依靠快速自动充气膨胀架设。
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救生舱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参数符合表一规定,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100帕的正压状态。
表-1
项目 |
O2 |
CO |
CO2 |
CH4 |
温度 |
湿度 |
指标 |
18.5%~23.0% |
≤24PPm |
≤1.0% |
≤1.0% |
≤35℃ |
≤85% |
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移动式救生舱(以下简称救生舱)井下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地铁、隧道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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