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南通会计做账报税培训,会计培训
日期:2014-06-17 17:16  点击:22
 
 
价格:未填
品牌:0513-65061831
发货:3天内
 南通上元教育会计培训班
南通上元教育会计做账培训机构
南通上元教育零基础会计培训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考试时间:

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惯例为每年11月,会计电算化为每年9月份,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颁发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统一设计格式、统一制定编号,省财政厅负责证书的印制、编号、颁发和管理,全国通用。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电话:15262734276  0513-65061831
联系QQ:1943434718
联系方式
公司:南通上元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发信:点此发送
姓名:朱老师(女士)
电话:0513-65061831
手机:15262734276
地址:崇川区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3楼 (人民东路与濠东路交叉口,家乐福旁)
QQ:1943434718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2/24 09:23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