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部原副司长受贿被判12年 被称曾一个招呼值辆车
《新京报》综合报道,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插手或者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利益相关企业办理资质、承揽项目等提供帮助,进而收取房子、股份、名车、美元、名表等。这是刘宇昕常用的敛财手法。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副司长刘宇昕,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12年徒刑。昨日,刘宇昕的辩护人透露,刘宇昕未明确是否会上诉。
案发前,刘宇昕长期在住建部(原建设部)工作,曾任建设管理司建筑业发展处处长、施工监管处处长、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等职务。
在他的仕途中,有11年(2000年至2011年4月)都在受贿,至少牵扯10起受贿事实。
1 股份房产不登记自己名
2000年底,原建设部开始提出对建筑行业建立资质审查制度,欲重新洗牌行业格局完成结构升级。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当年11月,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座谈会提出,对全国建筑企业进行资质管理,“从明年开始,每个企业按各系列各类别和等级,衡量你的力量、你的地位,申请你放在哪个阶层”。
在这样的背景下,成千上万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开始各寻出路。时任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场道公司)董事长的桂某就是其中一员。
桂某供述,当时场道公司没有一级资质,承揽工程有诸多限制。桂某通过他人牵线,结识了刘宇昕,“他很痛快答应帮忙”。
2002年1月,场道公司经审查批准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项)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增项)。
为报答刘宇昕,桂某借刘宇昕儿子出国的名义,塞给刘宇昕1万美元。这让当时在处长职位上的刘宇昕尝到了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