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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协议
日期:2014-11-12 10:01  点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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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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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协议 关键词:争峰新能源技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废矿物油回收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协议 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在2013年11月份取得了山东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一家集废矿物油再生技术研发· 再生技术推广;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及产品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 2011年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曾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省、市(州)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油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综合征的企业, 我们公司取得了环保厅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可以和我们的公司钦定一份废矿物油处置协议。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8854606371 联系QQ:3139168803 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开发区广达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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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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