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春节后出台了一个奇葩规定:所有管理层,不论男女,必须剃光头,剃了奖励1万元,不剃罚1万。
小晓(化名)等6名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的女员工,因此被公司辞退。她们将公司告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详见本报4月17日A9版)。
昨天,想出这个奇葩规定的精诚公司总经理董林和5名被辞退的女员工坐到谈判桌上,经协商,公司向5名女员工支付共计69754元的经济补偿。
昨天上午9点,记者赶到镇海仲裁院时,3名被辞退的女员工、董林以及另外两名女员工的委托人史先生都已经到场。
史先生就是本报此前采访的当事人小晓的老公。他和小晓是大学同学,一直喜欢小晓的长发。他说,如果一定要让他老婆剃光头,那还是不干了。
昨天,仲裁院的监察员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让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为了不影响协商,记者未被允许进入。
11点40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协商好了。
协议上主要内容包括: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公司向5名女员工支付69754元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是以每位员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工龄来计算的。
另外,公司支付5名员工3月未发的工资,同时归还3名员工的相关证书,考证费用自行结算。
签完协议后,双方握手言和。
因为双方是自愿协商解决,劳动仲裁部门未对该公司的做法进行定性。
在这件事情中,小晓等员工曾在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纸上按下手印,事后她们才得知,按下这个手印,意味着自己无论怎样都应该“相信企业、相信公司”,包括剃光头。
对此,劳动监察员也特别提醒,员工在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内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面对面
“我也不想剃光头”
镇海仲裁院的3楼走廊上,董林一身深蓝西装,黑色皮鞋擦得发亮。不过最显眼的还是他的光头——作为奇葩规定的制定者,他自己也剃了光头。
“我不后悔,这是对员工的一种挑战,我想让他们更优秀。”董林点起一支烟,表情沉稳。
董林说,剃头令的出台,是企业薪酬体制改制中的一项措施,“既然我们实行了‘无制度、无机制’的模式,就得体现一种决心和勇气,要拿出态度。”
平时爱看《道德经》、《易经》、《菜根谭》的董林,将这个“无制度、无机制”解释为“无为而治”。
董林再三申明,公司没有强制员工剃光头,辞退6个员工的原因,是她们不诚信,“我也知道剃光头肯定不好看,所以我给员工1万元的安慰奖;罚1万元,应该说是失信金。”
董林解释,在公布这个“剃光头”规定前,员工按了手印,无论做什么都“相信企业、相信公司”,他们答应后又反悔了,所以不够诚信,“虽然他们之前表现都很好,但不诚信的人还能共事吗?不能共事!”
但据记者了解,当时员工按手印的纸上,并没有明确告知员工要剃光头,而在事后,“以上人员自愿剃光头”一行字,才出现在这张纸上。
对于记者“为什么不明确告知”的疑问,董林的解释让人匪夷所思:“提前说了谁还会愿意?”
至于那些剃了光头的员工是否出于自愿,董林的回答很干脆:“他心里怎么想没关系,看到结果(剃光头)就好。”
董林说,其实自己也不想剃光头,不过身为当家人,一定要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