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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将赔偿滞留游客每人2000元 部分游客不满
日期:2013-09-16 10:54  点击:44
   “海娜号”邮轮韩国被扣追踪
    
   昨日,海航旅业应急工作小组在第一航站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航公布此次事件的赔偿方案:根据不同房型,内舱游客2000元,海景舱游客2300元;或内舱免费船票一张。
  突发心脏病老者已恢复正常
  海航集团执行董事兼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在发布会上表示,邮轮在扣留时间,船上一直保持服务。101名服务员全天分三个时段,提供六次餐饮服务。另外增加了七个小时的娱乐活动供游客观赏,广播持续播报邮轮动态。同时,船上提供免费医疗,并为300多名游客提供了免费卫星电话。据张岭介绍,船上有一位发高烧的儿童和一位突发心脏病的老者,发烧的儿童治疗痊愈,已经随家人乘飞机回国;胸闷晕倒的老人,在岸上经过有效治疗,已经恢复正常并返回邮轮。
  海航旗下邮轮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长韩录海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此次突发事故,根据不同房型,内舱游客2000元,海景舱游客2300元;或内舱免费船票一张。
  赔偿额由1500元增至2000元
  此前,有船上游客透露,海航的补偿方案为每人1500元,有部分游客表示不满。但据记者昨日在机场到达大厅了解,海航的工作人员在飞机上对补偿额度进行了提高。
  满赔偿方案,还在船上呆着,大家情绪波动很大。船上开通了国际长途通道,但每个人只能打一分钟,排队的人非常多。上网还要收取高额的国际漫游资费,而这对于在船上呆了50多个小时的他们而言,非常不合理。
  该乘客称,船上有不少老人和孩子,有些老人带的药品已经不够,有的家长给孩子带的尿布不够用了,这些都有麻烦。因此,有些老人和带孩子的乘客,怕麻烦就已经离开了。不过,邮轮上其他服务照常,日常生活并没有受到影响。
  今日千人旅游团被迫取消
   记者从海涛旅行社获悉,由于海航集团旗下海娜号被扣留济州岛,原计划今天从天津出发的千人旅行团取消。
  海涛旅行社今年与海娜号合作,夏季已发出三艘邮轮赴韩国。原计划9月16日出发本季最后一艘邮轮,计划载客1600人,实际收到1461人。海涛旅游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有1200人来自北京,其余来自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
  海涛旅行社表示,14日晚22时30分左右才接到海航旅业通知,由于海娜号无法按时从济州返回天津,取消9月16日行程。海涛旅行社连夜启动应急程序,通知游客,并拿出500万元计划对旅客先行赔付。“我们不会让游客花一分钱。”该负责人说,此次事件中海涛旅行社的损失会很大,其中包括游客赔偿、韩国地接社赔偿等费用。
  1 韩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律师称韩国有权在领海扣船,不会提前告知;致旅客滞留做法值得商榷
  有多年海事海商诉讼经验的郝俊波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解释道,在国际上,扣船行为很常见,通常作为一种手段,要求对方解决纠纷。而根据《国际扣船公约》规定,每个国家都有对自己领海的司法主权。所以只要有正规的司法手续,港口当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在这一点上,韩国法院是拥有管辖权限的,因为邮轮已经到了韩国的领海。不过,船只被扣留,并不代表船上的人员没有行动自由。
  另据新华社报道,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表示,扣船裁定是保密的,法院实施时不会提前告知,以免船只临时改变航线。但韩国法院因休息日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郝俊波指出,沙钢船务向韩国当地法院缴纳了保证金,那么法院就会受理。但是以后怎么判决,要看双方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沙钢船务与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海航集团下属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担保函。就现在来看,在大新华面临破产的情况下,沙钢船务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责任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此外,涉事的两家公司均在香港注册,却约定出现债务纠纷时,适用于伦敦法院裁定。对此,郝俊波律师解释称,合同中一般都设有争议解决条款,通常有仲裁或诉讼方式。对于选定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即可。这跟两家公司在香港注册并无关系。 新京报记者 高美
  2 游客无辜被困如何维权?
  律师认为游客可同时起诉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要求海航赔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邱宝昌认为,“消费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认为,游客因无法继续旅游,不能按时回国导致的损失,可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的违约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担的只是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是由海航承担。”因此,游客维权可同时起诉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赔偿。 据新华社
  3 沙钢是否承担赔偿义务?
  郝俊波律师称,申请扣船的行为,一般都出现在货船,很少出现扣押客船的情况。因此发生扣船的情况后,如何安置船上人员、如何赔偿等等,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那么沙钢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义务?郝俊波表示,如果以后通过法律程序比如说诉讼或者仲裁,最终认定为原告申请错误,那么原告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则都由原告来承担。如果原告申请没有错误,他依据法律有权利申请这个扣船,那么就应该由被告来承担。
  郝俊波表示,不管原告被告谁对谁错,船上乘客向海航申请赔偿是没问题的,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存在合同关系。至于赔偿的金额,则主要是双方协商来定。因为这并不是诸如空难、海难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所以赔偿金额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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