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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批10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
日期:2013-11-05 09:37  点击:31
  截至2012年底,共有100家海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包括境外央行、中国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国际金融机构等各类机构
  昨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公告称,允许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日盛国际商业银行等1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这10家机构分为两类:中国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和海外金融机构。
  其中,第一类共有七家,均为工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分别是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第二类共有三家,分别是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业务分行、日盛国际商业银行和恒生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2010年8月,央行下发《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打开了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大门。
  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流通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十多个品种,是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进行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平台。
  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组成。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
  央行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6.7万亿元,同比增加 16.4%。9月末,债券市场总托管量为28.7万亿。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为 27.1 万亿元,占总托管量的94.2%。
  本次新批10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之前,央行最近一次允许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是今年9月。9月27日,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邢毓静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共有100家海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包括境外央行、中国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国际金融机构等各类机构。
  对于中国而言,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方面在拓展人民币回流渠道的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一直以来,银行间债市的投资者结构单一,以中资商业银行为主。
  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还曾发表署名文章称,允许境外机构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境外机构依法持有的人民币提供了合理的保值渠道,有利于增强人民币在境外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有利于境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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