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此次调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成都现行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制定于200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次调整主要为适应现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更好地保障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但又不够资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人群。
1、放宽收入限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3.5万元以下)
调整为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
2、放宽单身居民年龄限制
年满28周岁
调整为
年满25周岁
3、放宽现有住房
建筑面积限制
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调整为
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4、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优先对棚户区改造的被征收人进行实物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