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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大国的绿色改革之路之可持续消费
日期:2013-11-13 09:36  点击:26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指出,尽管可持续消费早已出现在中国的“21世纪议程”中,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可持续消费。然而,中国还没有能够大力推动可持续消费的系统化政策措施,如总体框架和国家行动计划。
  环保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和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等相关研究也发现,将可持续消费作为优先政策可以形成众多机遇,包括低碳城镇化、家庭与个人消费行为改变、创新型商业模式、高品质的绿色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以及社会发展机会增多等。
  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国合会“可持续消费与绿色发展”课题组(下称“课题组”)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的人均自然资源使用率正在迅速增加,在一些城市中,人口因素维持着较高的消费水平。尽管还没有达到美国、欧洲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的人均水平,但其不断向上发展的趋势无疑应该得到关注。
  这种向上的趋势表现在中国迅速攀高的人均生态足迹。课题组研究显示,按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2010年,美国为17.3吨,加拿大为15.7吨,德国为9.3吨,日本为9吨,中国为5.4吨。中国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美国及加拿大相比虽然较低,但已与欧洲国家如瑞典或荷兰达到同等水平。
  “高生态足迹、高收入和高消费模式之间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世界自然基金会2012年生态足迹报告称。
  课题组预测,到203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最大消费国,城市中等收入人群超过5亿人。虽然这种转变可能会平衡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但所带来的彻底改变也将会创造新的,也许甚至是前所未有的资源需求,尤其是家庭能源需求的变化、交通方式的变化,以及食品消费的变化等。课题组认为,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在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农村人口有可能最终会变为城市中的高收入消费者。
  课题组外方组长、德国可持续消费与生产合作中心主任迈克尔?昆特介绍,目前,欧盟层面的很多政策战略都把可持续消费和生产(SCP)作为优先关注领域。
  2008年,欧盟制定并颁布了“可持续消费、生产和产业行动计划”,重点关注改善产品的环境绩效以及增加对可持续产品的需求。该行动计划主要包括8个关键方面:对更多产品提出生态化设计要求;强化能源和环境标签体系;对高能效产品进行奖励并实施政府采购;实施绿色公共采购;产品数据和方法的一致性;与零售商和消费者合作;支持产业部门提高能源效率、生态创新和环境潜力;在国际范围内促进可持续消费和生产。
  目前,欧盟在促进更可持续消费模式方面已经有所进步。如有机产品市场在欧洲迅速增长,已经占到全球有机产品市场在2007年总收入的50%以上。在欧洲,自愿性信息工具已被广泛使用,包括产品的生态标志(ISOI级)、环境产品声明(EPD,ISOIII类)、有机食品标签、提供给消费者的建议和教育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生态标签(用来鼓励卓越的环境绩效)是整个欧洲都认可的自愿性标签。该标准由科学家、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旨在建立可信、可靠的方式做出对环境负责的选择。尽管属于自愿性协议,由于欧盟生态标签的竞争力和对环境的承诺,欧洲数以百计的公司都已加入。
  可持续消费路线图 
  1994年4月,我国政府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中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在此之后,可持续性消费的概念体现在一些可持续性发展政策中,但可持续消费战略仍未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和重要法律中,也未能系统地列入国家政策框架内。
  课题组分析认为,至今仍不能有效促进可持续消费的一个原因是,重要的法律中没有体现不同消费水平的需求,如《环保法》没有提及可持续消费的概念,没有提及可持续消费政策如何能有效地减少工业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消费者权益法》也不包括促进消费者使用绿色产品的权利,以及关于如何指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方针政策。
  “要在中国成功推动可持续消费,政府应该采取整体性战略方针。”课题组认为。
  此外,课题组也建议,需要根据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采取差别化措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
  “新版《环境保护法》应有具体条款遏制工业、家庭和公共部门不具有环境可持续性的消费行为。”课题组建议,修订《政府采购法》,纳入更多的可持续消费行为,如对现有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进行修订,增加新的可持续产品种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对可持续消费做出具体规定。
  “从中期来看,建议出台专门的《可持续消费促进法》,该法应包括特定消费领域和消费水平的目标,如资源、粮食、能源和水的人均消费水平目标值。”课题组表示,还应从家电补贴清单中排除超大型电器和奢侈消费电子产品如大屏幕电视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国合会上,环保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和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们共同提出了中国《可持续性消费行动计划》应遵循的三大原则:
  采用综合性生命周期视角,考虑从资源开采、生产、运输、零售、消费到寿命终期处理各个环节的全部影响;促进利益相关方参与;确认并利用中国可持续发展现有措施的协同作用,尤其是低碳和循环经济方法,促进就业和特定可持续消费政策工具(如产品标签)或政府倡议(如低碳城市、可持续政府采购)的可接受性。
  在国合会今年为中国政府提交的《可持续消费与绿色发展》研究报告中,绘制了中国可持续消费路线图。路线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将可持续消费纳入“十三五”规划,发展并确立可持续消费的制度基础,修订现有法律政策框架,纳入可持续消费。优先在住房(包括家电)、交通、食品和服装四个领域进行重点实施。
  第二阶段:改善和扩大法律政策框架,在中国新兴城市中产阶层中积极推广可持续消费模式。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为利益相关方调整和制定一揽子计划。
  第三阶段: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持续提高可持续消费的能力和水平。目标是使可持续消费在住房、出行、食品和服装领域的影响水平达到最高。总体人均消费影响下降,城乡收入与消费水平之间的差距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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