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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提“粉丝量” 代表批评“不严肃”
日期:2013-01-30 19:39  点击:79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影响力日益增加,一些网络用语也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政府文件中。“省法院、9个中院和25个基层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粉丝量达407万。”这是省高院2013年工作报告中第10页的一句话。其中“粉丝量”的说法引发代表讨论。

  清远团省人大代表张秋生说,这个词表述得并不准确,“因为粉丝是对某个人的追随”。张秋生表示,正规报告中出现“粉丝量”这种娱乐化的词语并不恰当,建议将“粉丝量”改为“关注量”。“对个人可以用粉丝量,对单位最好用关注量。”广州团第五组审议两院报告时,也有代表指出报告中出现“粉丝”字样“显得不太严肃”。不过,同组的代表陈伟才则认为,这反而证明法院报告接地气。

  “粉丝量”和“关注量”,哪个更合适?昨日,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就此话题在网上发起讨论。截至昨晚11点,参与投票的180余名网友中,选择二者的网友各占约35.6%,剩下28.8%的网友认为二者意思差不多,使用哪个无所谓。

  “粉丝量”“关注量”哪个更合适?

  粉丝量。通俗易懂,贴近大众。 35.6%

  关注量。报告用语应正式规范。35.6%

  无所谓。两个量都是一个意思。28.8%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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