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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价格改革箭在弦上
日期:2013-11-28 09:04  点击:46
  网业分离可推动竞争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认为,通信网络设施带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属性,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而电信业务是市场化行为,适合充分竞争的环境,因此实施网业分离,可以推动行业竞争,让利于消费者。
 
  工信部泰尔管理所总工程师朱敏也表示,未来,无论是自愿推进还是被迫应对,整个通信市场的业务开放程度将不断增强,运营商将更加专注于网络的建设和运营,而在业务层面,随着技术和政策的突破,将出现更多的业务提供者。
 
  网络方应为微利机构
 
  对于网业分离的实施方式,业内有一种观点是由国家出面对基础网络实施行政管理。但朱敏认为,如果在国内成立一家网络运营公司,虽然可以避免重复投资的问题,但是由一家公司来掌握网络资产,很可能会带来新的垄断。
 
  杨培芳也认为,从行政的层面对网络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实际上是走计划经济的回头路,并不是一个好的办法。他建议,在网业分离的背景下,网络管理和运维方应该被定位为“微利的公共性机构”,即限定其提供的服务价格,使网络资产提供方在经营中能够收回成本,但不能获得超额利润,保持“微利”或“零利润”,从而降低通信业务的成本,并避免产生新的垄断。
 
  电信降价空间已不大
 
  虽然在外界看来,电信行业和石油、电力一样同属自然垄断行业,但是通信行业资深观察家项立刚认为,目前国内电信业务的资费已降到了相当低的程度。即便今后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电信业务资费也不会明显下降。
 
  对此观点,杨培芳也比较认同,“电信行业与石油、电力这些行业相比,市场竞争要激烈得多,价格决定的市场化程度也更高”。不过他同时认为,如果放
  开竞争性环节,让更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加入到市场竞争当中,能够推动电信业务更加丰富、资费方案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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