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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转型 从理财回归保障
日期:2013-12-09 09:24  点击:47
  “20%”量化银保渠道指标
  银保犹豫期拟延长至15天
  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保险(放心保)人员驻点不得与银行人员 “撞衫”
  明年1月1日起,在银行向你销售保险产品的不再是真假难辨的“银行人员”,而是真资格的保险员。“阔别”3年之后,保险员有望重驻银行网点。
  日前,《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由银监会下发到各地银监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并计划从2014年元旦开始实施。
  与银监会3月份的意见稿相比,此次新稿侧重于鼓励保障型或长期储蓄型产品的销售,且“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的规定有所松动。新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但衣着、标示须有所区别。
  时隔3年保险员有望重驻银行
  新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银邮代理保费总收入的20%。
  《征求意见稿》对销售对象及犹豫期也做出了调整。对于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保险及银邮机构不得向其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
  对此,四川本地的多家保险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尚未收到正式通知。“对于保险公司人员重新进驻银行网点的细节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银保渠道的放开将促进银保销售。”该人士指出,保险产品知识借用银行渠道进行销售,产品本身具备的保障功能是银行理财产品无法取代的。“希望通过银保销售渠道的逐步规范,让市民真正的接受保险产品。”
  成都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分行层面尚未收到相关通知。该人士认为,一旦新规实施,银行会谨慎的选择管理完善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避免出现销售误导的现象。
  产品转型避开与银行的直接竞争
  记者在走访成都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临近年末,银行推出多款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对银保产品销售并不“热情”。3年前,因保险产品误导性销售的加剧,保险员禁止进驻银行网点,这也被业内看作近几年银保产品销售下滑的主因。
  多家上市险企难以逃脱银保渠道保费收入下滑的命运。五大上市险企2012年年报显示,平安人寿(136.17亿元)、人保(461.03亿元)、太保寿险(345.41亿元)、中国人寿(601628)(1288.63亿元)、新华保险(601336)(521.63亿元)分e同比下滑12.39%、23.2%、22.3%、10.73%和8%。《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是否给银保销售带来转机?高华证券研究员马宁分析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规对保险公司而言总体为利好,银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发行更多与银行理财没有竞争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以此减少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储蓄类产品上的直接竞争。马宁分析指出,“由于竞争激烈且保险公司对销售过程缺乏控制,我们认为银保业务目前盈利不高,因而使得短期储蓄型产品占主导地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长期内发行更多长期保障型产品来改善银保渠道的盈利能力,但改善过程可能是渐进的,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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