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团购不开发票成行业潜规则,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餐饮团购已成为市民就餐的方式之一,但消费后索要发票却成了难题。本次两会上,来自妇联界别的一位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对我市餐饮团购不开具发票行为监管的建议》提案,要求打破餐饮团购潜规则,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委员告诉记者,自己喜欢餐饮团购,但从来都没索要到发票。“餐饮团购不开发票违反我国法律。很多人认为发票只是用来报账,其实它更是消费者的一把保护伞,是权益受损后举报投诉的基本证据。”该委员说。
那么,餐企对团购消费者都不开发票吗?税务部门对此有何看法?记者进行了调查。
团购吃坏肚子 没得发票无法举报
前日,记者在美团网上搜索团购餐饮店,辗转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地询问了10家餐厅,结果是:只有一家餐厅愿意开发票。
拒开团购发票的9家餐厅分别是:朝天门、婆子妈、陈佬鸽、煌釜肥牛、老灶房乡村菜、君梦茶餐厅、和福顺、优徕客火锅、回疆烤全羊。这9家餐厅的服务员都明确告诉记者,“团购从来不开发票”。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南坪老灶房乡村菜,询问店员在美团网上定的团购餐能否开发票。店员表示,“团购已把利润压到最低,再开发票的话,我们就要亏本了。”
记者刚走出店门,恰好碰到一位前来订餐的消费者,自称在附近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来给部门聚餐踩点。得知该餐厅团购不能开发票后,他表示:“不开发票怎么向公司报账?吃出问题我们找哪个买单?”
优徕客火锅服务员则表示,团购发票原则上不开,但“如果月末有多的发票,可以帮忙凑一点”。还有商家给记者支招称,团购发票不该找餐饮店,应该向团购网索要。
记者随后联系上美团网客服。对方表示,网站只是交易平台,虽有部分提成,但消费者支付的钱最终还是进入商家腰包,因此应由餐饮店提供发票。
记者暗访的10家团购餐饮店,只有天绿回转寿司表示可以开发票,但需扣除团购提成价格。“比如你团购的是59元套餐,我们只能给你开57元,2元的差价是网站提成,必须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