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卖“顶级”A货
2010年2月,李某开了一家高仿奢侈品网店。她多次飞往法国戛纳,去各奢侈品品牌店铺试穿当季最新的流行服饰、鞋包。她仔细研究衣物的面料、设计、做工,并拍下细节部位的照片。
回国后,李某将这些照片发给广东、深圳等地的厂家,如对方制作水平达到她的标准,才能获许向她网店供货。负责办案的余警官说,李某对面料、花纹等要求苛刻,所以供货商做出来的A货和真品几乎一模一样,普通消费者很难鉴别。
对顾客搞“饥饿营销”
因为店铺经营得好,不少厂商希望能给李某供货。李某与供货商做交易,有个“硬性规定”:保证自家店铺的终端零售价为全网最低。
此外,李某还很关注做同类经营的商户,经常和他们联系,商讨售价,意图组建“攻守同盟”。
对于顾客,李某也很有一套。她喜欢摆摆噱头,即便库存充足,也要拖上一两周才发货,声称外商催得急,手头的货不够卖了。这种“饥饿营销”效果蛮好,顾客对货物品牌的真实性更加深信不疑。
她以为已规避法律风险
李某很注意“规避”法律风险,要求制图人员为货物编辑配图和文字说明时,将“香奈儿”改为“小香家”,“LV”改为“驴牌”,“普拉达”改为“PDA”……
余警官说,李某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这些自作聪明的行为不但没有规避法律风险,反而证明她存在主观故意,属于知法犯法。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假冒注册商标”两项罪名,目前已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