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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卖假冒奢侈品被批捕
日期:2013-12-19 14:09  点击:45
  淘宝店主李某今年27岁,却已坐拥千万身家。2010年,她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专售各类高仿奢侈品的店铺,短短6个月,销售额高达2000万元。9月29日,杭州下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专案组的民警将正准备出门的李某抓获归案。目前,李已被检察院批捕。面对民警,李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一直觉得“问题不大”。
  她只卖“顶级”A货
  2010年2月,李某开了一家高仿奢侈品网店。她多次飞往法国戛纳,去各奢侈品品牌店铺试穿当季最新的流行服饰、鞋包。她仔细研究衣物的面料、设计、做工,并拍下细节部位的照片。
  回国后,李某将这些照片发给广东、深圳等地的厂家,如对方制作水平达到她的标准,才能获许向她网店供货。负责办案的余警官说,李某对面料、花纹等要求苛刻,所以供货商做出来的A货和真品几乎一模一样,普通消费者很难鉴别。
  对顾客搞“饥饿营销”
  因为店铺经营得好,不少厂商希望能给李某供货。李某与供货商做交易,有个“硬性规定”:保证自家店铺的终端零售价为全网最低。
  此外,李某还很关注做同类经营的商户,经常和他们联系,商讨售价,意图组建“攻守同盟”。
  对于顾客,李某也很有一套。她喜欢摆摆噱头,即便库存充足,也要拖上一两周才发货,声称外商催得急,手头的货不够卖了。这种“饥饿营销”效果蛮好,顾客对货物品牌的真实性更加深信不疑。
  她以为已规避法律风险
  李某很注意“规避”法律风险,要求制图人员为货物编辑配图和文字说明时,将“香奈儿”改为“小香家”,“LV”改为“驴牌”,“普拉达”改为“PDA”……
  余警官说,李某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这些自作聪明的行为不但没有规避法律风险,反而证明她存在主观故意,属于知法犯法。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假冒注册商标”两项罪名,目前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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