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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约十家企业今日或将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
日期:2013-12-26 11:11  点击:28
  12月26日消息,据多个知情人士透露,工信部将于今日颁发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资格(以下简称“虚拟运营商牌照”),预计此次共计十家中资民营企业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包括阿里巴巴、巴士在线、迪信通等内容提供商和渠道商。
 
  根据之前三大运营商公布的情况,目前已有16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电信签约,14家民营企业与中国联通签约,17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移动签约。但这些签约企业均需通过工信部的审核,所以根据本周一(12月23日)工信部部长苗圩透露的信息,首批获牌企业可能只有十家左右。
 
  在本周一(12月23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称,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面,工信部已收到正式申请10份,首批试点批文将于年内下发。而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表示,工信部近期将正式给10家左右虚拟电信运营企业授牌。
 
  据了解,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拍照的企业将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
 
  这其中包括将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移动虚拟运营商可拥有企业专利标志(如手机屏幕上显示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品牌)、发售SIM卡(全国通用号码)等。同时,虚拟运营商拥有制定业务零售价格的权力;可开发内部平台,发展增值服务,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
 
  据了解,虚拟运营商是指与电信基础运营商(国内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某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虚拟运营商通过合约,租用传统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线路及其他硬件资源,根据市场与用户需求,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的最大区别在于,自身不拥有骨干和核心网络资源,需要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进行运营服务。这也是作为虚拟运营商的首要条件。而且,虚拟运营商以自己的品牌来标注向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在这一点上,虚拟运营商本质上有别于增值服务商和电信服务代理商。
 
  从某种程度上说,虚拟运营商既是传统运营商的合作伙伴,也同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此前的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2013]191号),作为鼓励民资进如电信业的重要一步,正式启动虚拟运营商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大运营商中,联通和电信态度较为积极,而中国移动则对虚拟运营商的积极性则相对较低。据电信业资深人士称,作为移动通信市场的主导运营商,中移动的主要任务在于维系存量,而非抢夺,转售商的加入只会降低其ARPU值。而作为弱势运营商,电信联通明显可以通过更多的分销伙伴,来抢夺中移动的存量市场。
 
  从国外经验来看,转售商和虚拟运营商也为弱势运营商所欢迎。比如T-Mobile利用维珍在年轻人中的优势找到了新的增长点,T-Mobile从2000年的市场第五到后来的市场第二,虚拟运营商的贡献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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