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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银行理财产品的“潜规则”
日期:2014-03-24 08:43  点击:33
  1.理财产品是会亏损的
  很多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印象也是:低风险、收益率高于定期存款。但银行理财产品绝不是垂手可摘的牡丹。在过去的一年里,多家银行爆出的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门”、“负收益门”事件就是最好的警示。
  2.募集期藏有玄机,理财收益会被“摊薄”
  通常情况下,银行一般会声称,银行理财产品在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不享有收益,是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如果投资者买入时间较早,而该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又比较长,那么实际收益率就会被拉低。
  3.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随着银行间竞争激烈程度的不断加大,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水涨船高。很多银行都竞相推出收益率“诱人”的理财产品,如某商业银行一年期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达到15%左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达到其承诺的收益率,因为预期的收益率并不等于实际到期的收益。
  4.产品评级不见得靠谱
  风险评级很多情况是银行自己给自己评定的,并非是第三方机构评的。不仅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本身不可靠,而且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必须进行的投资者风险测评,不少银行也在走过场
  5.风险提示不清楚
  银行产品说明书、合同等专业术语多,对本质风险揭示少,无实际意义。
  6.资金投向要关注
  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直接与产品的风险挂钩。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投向不明。
  如果资金投向为债券回购、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这样的理财产品风险就低;如果资金投向为二级市场如股票、基金等,这样的理财产品风险偏高。
  7.不去触碰“霸王条款”的理财产品
  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某些设计条款明显偏向银行,把投资者的收益榨干吸尽。
  8.看清产品是银行自发还是代销
  某些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确写着“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这样的声明。银行只承认是代理、委托关系,若出了事,它不负责。
  9.超高收益往往是“镜中花水中月
  目前结构性产品多为保本、部分保本或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产品,由于触发条件等的严格限制,超高收益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沦为银行营销的噱头。
  10.隐藏费用突出
  与明面上的手续费相比,银行理财的“隐形费率”问题更为突出。多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显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计算公式为“理财计划预期投资收益率-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银行最大的收费恰恰被隐藏在这个“等”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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