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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查询
日期:2014-03-28 10:00  点击:28
  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3月26日在北京召开。
  前述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称,要从今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姜大明特别指出,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注重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财税金融改革需要。
  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经国务院批复建立,由国土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组成,是研究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议事平台。
  据人民网3月27日报道,此前一天召开的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影响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效力;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换。原则上“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综合新华社和人民网的梳理,上述会议指出,2014年,中国的不动产登记要做好六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是加强对地方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定,同步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
  三是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
  四是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五是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
  六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统一登记工作衔接。
  上述会议要求,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时间节点前,继续按照现有模式指导地方做好日常登记发证工作。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统一登记时间节点,在统一登记时间节点之前,地方要保持相关登记工作的连续性,各类登记仍按照现有模式开展,不能停止办理相关日常登记工作。
  此外,各部门要共同研究在坚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下,针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登记发证工作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衔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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