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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前还能做些啥
日期:2014-04-10 08:48  点击:37
  互联网金融可能是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最热的话题。招商银行前行长、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感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舆论氛围比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浓,这两天的会下来,讨论的问题都是互联网金融。”
  在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参加的小微金融分论坛的问答环节,有关小微金融的问答变成了互联网金融问答,所有问题几乎全是冲着互联网金融去的。
  如此受关注的话题最终让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公开了一个重要信息:今后,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将由央行牵头,银监会等部门将从支付、清算、P2P、众筹等方面分工协调,建立起一个机制。
  阎庆民提供的另一信息同样重要。他称,对于P2P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研究进程刚刚开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正在形成。他认为应该从以下4个方面看待监管:一是适度监管,要给定一些基本条件,否则会使金融行业存在不平等地竞争;二是分类监管,今后将划分理财产品、信贷平台、P2P等等,创立一个交易公平环境;三是协同监管,现在的监管主要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综合经营的模式,实际上现在是综合经营,很多银行都有租赁、基金、保险业务;四是创新监管,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监管的便捷效率,更重要的是打破传统,使得这个新生事物及银行以及传统银行都得到相应提高。
  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林毅夫、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则给互联网金融“泼了冷水”。
  林毅夫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某种程度上会帮助中国GDP增长,但绝对不是GDP增长的万能药。他说:“中国必须持之以恒向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进行投资,这些都需要金融服务。”
  陈志武表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重要性被“大大地夸大了”。“与其说是互联网给金融行业带来以前想不到的成功故事,还不如说钻了监管套利的空子,带来了目前看到的某些成功。”
  但他承认:“互联网金融对于更加包容性的增长来说是一件好事,对于促进放松管制来说格外是一件好事,比方说支付宝以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取得了爆炸性增长。而且把过度监管的成本暴露在社会面前。”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认为互联网金融其实就是一种手段,传统银行都在搞,整个科技力量的平台也非常强大。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应该合作共赢。
  今年论坛还提供了一份报告《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通往理性繁荣》,这一课题的主持人谢平是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谢平建议,互联网金融如果能在发展过程中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其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信息透明度的优势,拓展交易可能性边界,贯彻“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普惠精神,那它将从真正意义上引领一场划时代的金融变革。
  在接受政府监管之前,互联网金融大佬们还能做些什么?《互联网金融报告》提出了很多可能性建议,如互联网金融一旦能够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流模式,它将拥有无比广阔的潜在市场和发展空间。
  谢平的课题组认为,无论政府监管还是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一系列的约束,这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不同。
  从资金方面看,《互联网金融报告》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需严格隔离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防止出现资金挪用、混用的情况,掩盖真实的风险敞口。
  《互联网金融报告》写道,P2P网络贷款平台,现阶段可明确规定平台本身不得直接参与信贷交易,且不允许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或推荐,避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
  这份报告还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有如实披露融资项目信息的义务,不得虚构或篡改信息,或对投资者作出误导陈述和虚假宣传,并依法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不得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和未经客户授权的活动。还应满足所在行业的信息披露要求,积极向监管机构或公众提供相应的业务及运营数据。
  此外,报告还忠告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了解自己的客户,采取有效手段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认证,防范不法分子进行交易欺诈、融资诈骗、违规套现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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