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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将“议定成交”
日期:2014-04-17 13:13  点击:78
  廉价药短缺问题的破解再迎利好政策。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在政策说明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廉价药品短缺,缘于企业生产成本的问题,成本逐年上升,低价药品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在招标压价及零售价格不能灵活上调的影响下,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意愿下降,而受“以药补医”的影响,医院亦缺乏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神威药业(02877.HK)董事长李振江在内的多位代表委员提交有关改变中国低价药方面政策的议案。
  《意见》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从政府定价范围内遴选确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各地可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根据政策说明会上透露的时间表,国家层面的清单将于上半年出台。
  此前,为了解决廉价药短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已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企业定点生产一些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规定统一的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保证定点生产企业合理盈利,提高企业生产小品种药的积极性。
  药品将“议定成交”
  广药集团总经理助理黎洪告诉早报记者,公司旗下很多品种均可算作低价药品,不过,有近五成低价药没法生产,原因是政府定价多年未有调整,如板蓝根、复方丹参片等产品,目前出厂价接近最高零售价,保济丸等药品几乎“亏本销售”,而此次公布的政策可能会使部分廉价药市场得以恢复。
  药品采购规则的规定也会让药企有所受益。
  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最高零售价对于低价药物是利好,但更重要的是不再设定中标价,企业也不会因招标时竞争而拼命降价,因为之前经常出现中标价比成本价还要低的“虚低”局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意见》的解读,公立医院使用的常用低价药品,由医疗机构与直接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确保采购过程、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并鼓励公立医院联合采购。
  “相比压价竞标,挂网议定实际上对于一些经典老药的生存更有利,因为有品牌等优势。”黎洪说。
  根据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说法,低价药品的价格不会大幅度上涨,因为这些药品还是多家生产,价格是不是能够上涨或者大幅上涨不完全取决于一个企业,会有竞争机制,另外,低价药品有着日均费用的标准,最多是涨到该标准线上。
  基药目录的“架空”问题
  《意见》称,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控制标准的,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不过,市场更关心的是日均费用标准和低价药品的清单。日均费用标准是指患者每天规范服用某种药品的平均花费。此次发布的《意见》称,日均费用标准将另行制定。
  一位行业协会的人士向早报记者确认的信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去年底就开始征求日均费用的标准,其意见是西药每日3元以下,中成药在5元以下,在该标准下,约890个品种入选,但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于该标准未形成认可。
  《医药经济报》近日援引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相关人士的话称,不认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表示,是考虑到现阶段患者对医药费用的承受能力有限。
  干荣富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520个品种中,价格较低的药品比较多,如果低价药品清单入选品种过多,则会使基药目录和低价药清单的重合度较高,低价药品的采购方式则会影响以招标方式进行基本药物采购,基药目录会出现被架空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地方现在已启动了本地区低价药目录的制定。今年3月,安徽省出台了该省首批廉价药品目录,覆盖327个品种,标准为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1元、中成药不超过1.5元。广东省同月提出的遴选标准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
  此外,在建立短缺药品储备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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