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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计划调整水价 专家称要引入第三方才公平
日期:2014-04-22 08:42  点击:43
  目前,因供水成本高于售价,供水企业面临亏损的现象并不在少数。特别是在国家目前大力推进阶梯水价的改革之下,北京等多地也正谋划上调水价。
  然而,价格杠杆是否是解决国内“水问题”的唯一办法呢?目前对此争议颇大,反对者认为,供水作为公益性服务业之一,水价不能“一涨了之”。支持者认为,提价更能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有效杜绝浪费。
  4月17日,北京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布两套调价方案,设置三个阶梯水价。此外,去年至今,上海、南昌等地也曾谋划上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根据发改委价格司2012年底在全国484个城市进行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国内推行阶梯水价的城市仅有133个,占调研城市的27.5%。
  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何文盛看来,目前水价不提也不合适,因为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生产的原材料、劳动力成本都在上涨,供水企业成本应是逐年提高的。“(供水)企业亏损是有可能的”。
  目前,供水行业企业的亏损情况十分突出。据相关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供水行业仍处于亏损状态,利润总额为-16.88亿元,净利润为-19.13亿元,分别比2008年减亏30.79%和23.42%。全国有16个省份供水亏损。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不能再简单以成本作为唯一基础,还需体现水资源价值。“消费者支付形成水价收益并非完全归水务服务企业,企业获得的收入部分仍然需要依据其服务水平和服务成本而确定,并接受政府监管,而多出的部分,相当于‘水资源公共基金’,由政府应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网的更新、生态恢复以及弱势群体的补贴等方面。”
  据中国水网研究显示,中国水价占居民支付比例不到1%,世界银行的报告提出的国际通行标准是3%~5%,越缺水的地方比例越高。
  何文盛则认为,在核算监审水务企业的成本时,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他指出,目前国内采取这一方式的地方较少。
  “我认为一定要引入第三方,供水作为公益事业,它天生具有排他性。你难以从市场中找到定价作为参考,定价环节引入第三方,可作为外部的制约。”何文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若非如此,因企业跟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条约,可能会“年年喊亏损,因为成本增加的因素。这对政府和消费者都是不公平的。”
  当前,由于成本仅由供水企业单方提供,无疑很难避免虚报成本等现象。兰州市2009年就对兰州威立雅的调价剔除掉一些成本。
  李发庭表示,供水企业提供的成本表,监审过程中并不完全采用,“我们监审下来,差距一般都在一角以上,它(供水企业)算得宽、算得多,出差费、接待费等费用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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