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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差评师”删差评勒索数千元被判拘役
日期:2013-02-04 19:52  点击:191

差评师

    “要想删掉这两条差评,你最少得拿3000元。”淘宝网店一名沈阳店主遭遇这种情况,花钱删除差评后报警。沈阳市沈河区法院1日一审认定,“差评师”要钱删差评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对其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案的被告人宋宇今年24岁,是吉林省梅河口市来沈阳务工人员。2012年6月中旬,其在淘宝网店一家实体店开设在沈阳的网店里看中了两条裤子,无论款式还是价钱都十分满意,遂下单成功购买。

    按照规定,卖家应该向宋宇提供购物发 票,然而,现实中卖家并没有向他提供购物发票。去年6月24日,在对该网店评价时,宋宇以该网店存在违规向淘宝客服提交了两条差评。网店店主看到宋宇的差 评后十分重视,积极沟通解释。宋宇表示,可以删除差评,但要求店主每条赔偿3000元。经协商,最后同意店主出资3000元便删除两条差评投诉。

    网店店主无奈接受,通过支付宝将钱款打到宋宇提供的支付宝账户里,但又觉得非常委屈,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去年10月18日,宋宇被刑拘。

    法院认为,受害店主提供了网络聊天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等证据,应予采纳。被告人宋宇以淘宝惩罚规则为由,利用QQ号恶意投诉淘宝网店,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故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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