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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发布春节间发货规则 调整退款投诉时间等
日期:2013-02-15 20:25  点击:173

  淘宝网近日发布了春节期间发货规则,对交易时间和退款投诉时间进行了调整。众多卖家表示这样的调整有利于卖家经营。

  淘宝网规定,在2月2-19日这段时间完成订单付款的用户可以和卖家提前约定发货时间,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发货。无约定时间的订单,卖家需要在2月22日前发货。逾期未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额的5%作为违约金。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在春节期间,淘宝网还延长了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的时间。

  淘宝网对退款时间也进行了调整,在春节期间申请退款的买家:交易状态为“等待卖家发货的退款”的订单,退款时间不变。而处于“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收货”和“买家已退货,等待卖家确认”等交易状态的订单,卖家的退款时间分别延长至10天和20天。据了解,极速垫付的退款时间不变。

  据了解,春节期间淘宝网的投诉举证期也进行了延长,双方举证时间统一延长至10天。当“买家已退货”状态下,超时时间延长至20天。淘宝网还表示,如果在春节期间完成了支付,买家在2月6-16日期间申请客服介入的退款、售后维权。淘宝网将于2013年2月17日后陆续恢复处理。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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