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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家长找家教 大学生网上求职险遭强奸 (1)
日期:2013-02-25 21:11  点击:198

近日,娱乐圈名人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引发人们关注。大家在探讨“星二代”教育的同时,也将视角延伸到强奸案的定罪量刑方面。昨天,本市法律界人士讲述了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1 大学生当家教受骗

李某45岁,曾因为犯罪三次入狱,出狱后与女青年李某某姘靠在一起。一天,李某在网上看到女大学生小洁(化名)想当家教的信息,于是与李某某冒充夫妻,将小洁骗到租住地,欲将其强奸。案发当天晚6时许,小洁如约来到李某某的租住地后,二李用事先准备好的手铐、绳索将其手脚捆绑起来。当晚的强奸因为小洁拼死反抗未成。转天中午,李某再次强行奸淫小洁,又因小洁反抗而未能得逞。李某见一直未能得逞,才放小洁离开。小洁随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将二李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当从重惩罚。因被害人强烈反抗而使犯罪未能得逞,依法属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李某属主犯,李某某属从犯。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2 少女会网友遭强奸

36岁的张某与被害人小蕊(化名)通过某交友网站相识。2012年5月的一天,张某将小蕊带至住处,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小洁的母亲报警,称女儿被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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