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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将构建10分钟公园圈
日期:2015-05-26 08:32  点击:71
 昨天,市规划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以下简称《规定》),就我市卫星城、区域中心城、小城市、特色镇、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管理技术进行了全面、清晰的梳理,这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域城镇及村庄在空间、形态、生态和管理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提升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

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

生态保护红线内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选址

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在制定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市用地边界线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

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要根据生态资源禀赋划定,将现状最有生态保护价值、法律法规要求的和维持生态格局需控制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红线内用地主要承担生态保育、农林生产、旅游休闲等功能,按照生态优先原则,严格控制建设项目选址。

城市用地边界线依据上层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划定城市用地边界线。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应突破城市用地边界线。

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要依据全域成都城乡总体规划、成都市工业空间布局规划等划定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内用地应用于发展工业,不应随意改变为其他用途,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之外原则上不再规划工业用地。

构建10分钟公园圈

《规定》明确,卫星城产业用地(商业、商务和工业等)比重标准不少于35%;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住宅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不宜高于 30%;卫星城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5%,区域中心城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6%。具体来讲,卫星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5平方米;区域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6平方米。卫星城要构建“中心公园—大区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四级公园绿地体系。区域中心城构建“中心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中心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结合新城中心布置。大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公顷,片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社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0.5公顷。旧城可适当降低。

城区建设用地要以300米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处公园绿地,构建10分钟公园圈。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边缘宜形成界限清晰的环城生态公园,成为城市景观林带和休闲空间。规划绿道将各级公园及滨河绿地、外围生态开敞空间串联贯通。

形成1-2处

功能强大的城市中心或中心区

《规定》明确,要结合旧城有机更新和新区建设,依托公园开敞空间和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宜相对集中布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综合剧院等公益性公共设施和部分商业、商务用地,形成1—2处功能强大的城市中心或中心区,包括商业、商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功能。与此同时,城市中心应有一定的规模,且功能复合、充满活力。

构建10分钟公交圈

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方面,卫星城与中心城(中心城区、天府新区(微博))规划“两高两快两轨”的交通联系,其中至少一条“点对点”的轨道交通。区域中心城与中心城(中心城区、天府新区)规划“一高一快一轨”的交通联系,其中轨道交通应强化“点对点”的快速联系。围绕交通枢纽组织城市内部相互衔接、自成体系的交通系统,构建市内半小时通勤交通圈,尽量减少与中心城市的通勤交通。同时,尽量保留旧城原有路网格局,提倡 “密路网、窄路幅、宽人行道”的道路系统。在城市CBD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交通枢纽站点片区及新城区商业、商务、居住等区域应优先推行“小街区规划”。充分突出“公交主导”,构建10分钟公交圈。

在路网密度方面,除工业园区外的城市其他区域道路路网密度不宜低于10公里/平方公里,其中城市中心区不宜低于12公里/平方公里。

在公交体系方面,构建卫星城、区域中心城与中心城区、天府新区核心区“点到点、大站、大运量”的轨道交通联系,形成体系完善、分工合理、无缝换乘的轨道交通网络,与BRT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共同组成多网融合的公交体系。卫星城规划公共交通分担率不宜低于 50%,其中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分担率不宜低于公交分担率的50%,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不宜低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60%,500米覆盖率不宜低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90%;区域中心城规划公共交通分担率不宜低于35%,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不宜低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50%。

【第二部分】

小城市

按500米服务半径

规划建设一处公园绿地

小城市结合旧城有机更新和新区建设,依托公园开敞空间和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宜相对集中布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综合剧院等公益性公共设施和部分商业、商务用地,形成 1—2处功能强大的城市中心或中心区,包括商业、商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功能。

在公园绿地方面,小城市公园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2%,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2平方米;构建“中心公园—社区公园”二级公园绿地体系;社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0.5公顷;城区建设用地,按500米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处公园绿地,新区每处不小于 0.5公顷,旧城可适当降低。

在湖泊水系方面,要保护现状岸线的自然形态,水系岸线不得硬化,新规划岸线应采用生态堤岸,堤岸设计应尽量近水、亲水。以水体向外依次形成由湿地、自然堤岸、绿地广场、道路和建筑组成的空间序列,满足防涝、蓄洪、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等功能。

提倡 “密路网、窄路幅、宽人行道” 的道路系统

在城市道路交通方面,《规定》明确应尽量保留旧城原有路网格局,提倡 “密路网、窄路幅、宽人行道”的道路系统。在城市中心区新城区商业、商务、居住等区域应优先推行“小街区规划”。充分突出“公交主导”,构建10分钟公交圈。

在路网密度方面,在新编制规划或规划修编时,道路路网密度不宜低于10公里/平方公里。

在公共交通方面,要实现与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公共交通方便、快捷、高效衔接,结合周边城镇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交通需求。规划公共交通分担率不宜低于 10%,公交站点 300 米半径覆盖率不宜低于城市用地面积的30%。宜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快速公交站点、常规公交枢纽站点、高铁站以及旅游景区、商业区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第三部分】

特色镇

生态保护红线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特色镇应按照《成都市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和区(县)域总体规划要求在镇域范围内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特色镇还需要梳理镇域范围内重要的生态要素,加强对生态保护空间的管控,特别加强镇域内的湖泊湿地的保护。

镇(乡)规划应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设定建设用地边界。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现代城镇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必须确保镇域生态格局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预测、资源承载力、未来发展资源储备、区位条件、经济水平和资源保护、产业确定、镇域发展规模也是确定城镇发展边界需要参考的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

农村新型社区

选址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农村新型社区选址应遵循《市域生态规划》,避让地震断裂带、滑坡区、洪水淹没区、泥石流易发区等各类灾害易发区。满足燃气管线、高压线等各类市政管线,第二绕城高速(微博)等重大基础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农村新型社区选址应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做到“不挖山、不填塘、不改渠、不毁林、不改路、不夹道、不占基本农田”的原则,充分与林盘、水系、山林及农田有机融合,充分依托古树、古桥、古庙、古井、古祠堂等历史人文要素进行规划选址,注重传统民居、林盘院落的保留与利用。

本报记者 袁弘

成都市域城镇体系

1个特大中心城市

中心城区

天府新区直管区

8个卫星城

龙泉驿(微博) 温江 双流(微博) 郫县(微博) 新都

青白江(微博) 都江堰(微博) 新津(微博)

6个区域中心城

金堂(微博) 彭州(微博) 崇州(微博)
大邑(微博) 邛崃(微博) 蒲江(微博)
10个小城市

永宁 新繁 清泉 安德 淮口 羊马

濛阳 寿安(蒲江) 羊安 沙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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