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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将试水“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 (1)
日期:2013-02-27 18:54  点击:184

去年7月和10月,杭州有两位年轻的淘宝店主猝死,除却悲伤,还留下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两家网店都千辛万苦做到“皇冠”级别,无论客户量还是整个生意渠道,都包含了巨大的利益。如何延续?

淘宝现行的规则是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身份信息只能在淘宝网上开办一个店铺。也就是说,一切以当初实名认证的注册人为准,不得轻易过户。

不过昨天,淘宝给本报透露独家消息:淘宝店铺过户的“严禁”政策有望松动,在司法部门的判定前提下,率先打开口子的是“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两种情形。

进一步细则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到时候,淘宝还将开通在线申请渠道,店主们可以在网上提交过户申请。

“离婚过户”已经有了现实操作

王永青,北京人。昨天联系上他的时候,他正从法院出来,处理他与前妻离婚官司的一些后续问题。

王永青与小吴2007年结婚。小吴注册了一家淘宝店(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

后来生意进展不错,王永青辞了职,专职经营网店。

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店铺已经做到“皇冠”级别,每年销售额近百万元。当初正是考虑到淘宝现有规则,网店无法转让,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网店由王永青经营,但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永青需要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尽管王永青成了网店实际操作人,但小吴仍然是店主。过了不久,这种“私下协议转让”就出了问题。

在离婚这个问题上,王永青和小吴闹得很不愉快。小吴运用自己还是店主的权限,从支付宝账户内提取了十余万元的营业额,另开新店,还在原来的店铺发布消息,将客户全部引导到自己的新店去。

留给王永青的,几乎就是一个网店的空壳。

王永青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到网店的分割问题,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王永青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以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法院判决,网店判归王永青,王给予小吴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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