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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专车,遭遇诸多不明朗的判罚标准
日期:2016-07-05 08:45  点击:39

上周,上海市交通执法大队又对专车四强(滴滴、优步、神州、易到)开出十万元罚单,从2014年8月至今,上海市交委已经对专车市场累计开出9张罚单;与此同时,上周五,从2015年开庭受理的“专车第一案”第三次宣布延期宣判,“专车新政”的上位法去年10月出台征求意见稿至今一直无法最终落地,而介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专车,在实际执法中则遭遇诸多不明朗的判罚标准。

实际上,“上位法”未出台,各地对专车的态度也出现暧昧不清与标准不一:上海的处罚依据是“非法客运”,而西安、太原等内地城市则依照《出租车管理条例》;从去年10月上海颁予滴滴首张地方性专车牌照至今天的又一张罚单可见其态度之摇摆不定。去年的专车新政征求意见稿中,其将专车分为私家车运营、拥有租赁汽车牌照的租赁车辆运营,而私家车运营中又分为专车与顺风车,其具体分界线没有明确标准,同时要求专车司机与车辆必须拿到相关的营运执照,但新政未出,执照同样无法申请。

可以看到,这次开出的罚单,以C 2C为主的滴滴优步,以及以B2C为主的神州、易到均难以幸免于难。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C 2C模式值得探讨,而B2C模式应该是被支持的,只不过司机、车辆没有拿到传说中的“营运牌照”———但为什么没有牌照?就是因为目前的“上位法”依然没有明晰。有牌照规定就抓紧拿牌照,没牌照规定就照原有模式推进,但是如果将其定义为“克隆出租车”进行处罚,而又不给其一个合法合规的转型路子,这对于长期运营专车的企业显然并不公平。

政策迟迟无法落地,带来的“尴尬”还包括金融服务,首当其冲就是保险。目前专车企业为乘客司机购买了“人身意外险”,这与营运资质的“座位险”、“乘客险”保费保率均不同,同时不管交通定责都无条件赔偿;另一方面则是车辆保险,专车是否属于“营运资质改变”的不明朗导致没有相关险种的出台,一旦参与专车甚至可能失去过去自己购买的私家车保险理赔资格,这对于参与专车运营的私家车车主也是不公平的。

其次,各地政府执行量化也出现各种差异,从媒体报道可见,对非法营运的判罚标准,太原是5000元-1万元,延安则是5万元,浙江则是1万- 5万元;而昆明对普通“黑车”罚款7000元- 1万元,滴滴则是2万元。同时,各地交委还曾经勒令专车企业停止补贴、清理外地车等相关行政规定,实则并没有明确的行政依据。

其实专车并不完美,这正需要游戏规则的尽快落地,多严格相信专车企业都愿意执行,但这种政策将出未出、半黑不白的状态却让企业十分纠结。如果不合法,企业需要快速调整战略针对性地去改进;如果合法,就应该大干快上加速产品迭代,提高用户体验,而不是继续冒着“开罚单”的隐患继续运营。

换个角度说,完全关闭专车市场的大门是否可能?笔者认为目前也难以行得通:从“钱”的角度说,滴滴估值270亿美元,神州40亿美元,数百亿美元的市场不是那么容易被完全清理的;从“人”的角度说,专车四强的日订单早已突破十万级,滴滴的兼职司机达到千万级,而神州的全职司机也有近4万名,这么大的需求量与就业岗位也不是其他行业能轻易消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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