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淘宝试水两类店铺 “过户” (1)
日期:2013-03-02 22:43  点击:198

  网络“虚拟资产”不能过户的做法可能将会被打破。记者从淘宝网获悉,淘宝正在考虑某些条件下“店铺过户”的可能,首批考虑的范围包括“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去年,淘宝一家网店店主的猝死曾引发了一场有关虚拟资产如何继承的大讨论。淘宝网相关人士表示,网店继承短时间内不会“全面开放”。

  最新消息

  离婚、继承两类店铺试水“过户”

  昨天,淘宝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淘宝正在考虑某些条件下的“店铺过户”的可能,首批考虑的范围包括“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两种情况。该人士同时表示,全面开放转让短时间内不会实行,“开放只能一步步来,而且每一步都会很谨慎,如果客户反映不好,就会中止。”

  从以往的情况看,那些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而对于店主过世的特殊情况,店主的亲属朋友可以对店铺继续打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拥有店铺的所有权。淘宝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根据淘宝网的规定,店主在淘宝网规则范围内对外经营,需同时承担法律义务和淘宝网确定的合同义务,之所以店铺不能转让是因为,淘宝网制定的信用度、好评率是网店长期经营积累起来的,淘宝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是为了保障网店信誉不受影响。”

  上述人士表示,“淘宝网从未禁止由于离婚/继承的网店过户,淘宝网遵循司法部门的判定,只要离婚人或继承人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继续经营网店。”

  也正是如此,淘宝近期正在考虑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2013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他同时强调,网店继承,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会有不少配套细则,比如继承人如父母年纪在70岁以上,不能继承网店,继承人如子女年龄过小也不能继承。

  昨天,多家淘宝店主均热切关注淘宝网这一新变化。“去年杭州年轻店主猝死的事情对我们这样的店主触动很大,一方面提醒自己注意健康,另一方面在此之前确实没考虑过店铺的继承问题”,淘宝网护肤品网店店主TINA表示,自己也没想过让女儿长大后接手网店,但还是很希望能清晰具体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对店主而言才能真正做到踏实和放心。“对我们而言网店的意义和实际的门脸店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专家连线

  网店转让需详细操作规则

  就此次淘宝店铺继承与转让权限的开禁举措,记者昨天连线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进行解读。于国富表示,“淘宝网店和QQ账号不仅仅是财产凭证,也包含一定人身属性,拿淘宝账号讲,不仅可登录淘宝网,同时也是淘宝网店管理凭证,还有阿里旺旺的登录功能,这里属于淘宝网店和支付宝账户的金钱是可以继承的资产,但是里面阿里旺旺的权限、朋友、通讯记录,属于公民人身权利范畴而不是财产。”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03/29 00:05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