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前世今生
日期:2013-03-04 21:25  点击:234

    《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月,中国网民达5.38亿,通过手机上网的人数超过4.2亿,互联网正在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与消费方式。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和电子商务的渗透,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应运而生。而央行发放支付牌照,“快捷支付”快速崛起,令第三方机构将业务从单纯的转接支付拓展到了转账汇款、代缴费、基金销售和小额融资等金融服务领域。不过同时也暴露出一定的风险隐患。

    成长之路

    第三方支付缘起网络购物,壮大于快捷支付,不断发力全场景支付和增值服务创新,在快速发展进程中伴生出风险和问题,双刃剑的效应凸显。

    一、诞生与发展

    C2C缘起于淘宝。2003年,在“非典”横行的日子里,国民大多选择在家里看电视而减少逛街,支付宝在电视上大做广告,赚足了眼球。淘宝集 市从那时起,逐渐引领了中国网络购物的潮流和市场份额。“网购上淘宝”,成为年轻人的时尚。而在C2C的模式下,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信问题,支付宝模仿 Paypal,承担了信用中介角色,第三方支付机构应运而生。

    从诞生到今天,支付宝仍旧是中国市场份额最大的第三方机构,注册用户超过7亿。中国市场前三的支付机构占据了超过80%的市场份额,其中支付 宝超过50%,财付通超过20%,银联在线系超过10%。2012年,仅支付宝处理的交易金额就超过1万亿。中国的第三方机构,有着区别于欧美的鲜明特 点,那就是跑赢大市的支付机构均采用捆绑模式,通过捆绑集团的电商平台保证交易量:支付宝捆绑淘宝与天猫商城,财付通捆绑拍拍与QQ网购等。而 Paypal和MoneyBookers等国外支付公司,一般从创立起就是独立的支付机构,属开放式合作模式;在香港、台湾等地区,在线支付业务也是由银 行、卡组织、Paypal等独立支付机构承担。

    自2004年起,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2011年5月,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一批27家支付 机构获发牌照;截至2013年1月,分六批累计发出223张支付机构牌照。牌照特许的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支付、预付费卡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 等。

    监管机构边发牌照边监管也助力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央行2005年10月颁布《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2009年4月央行对支付机构进行登记 报备;2010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5月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市场上目前有223家机构在执照经营,而据 不完全统计,包括还在申请进程中和没有提交申请的支付机构,一共超过400家。这些机构的监管,从无到有,正在从无序到规范。

    从2010年起,支付宝创新推出“快捷支付”,即客户在淘宝购物后,在支付过程中通过银行卡与支付宝账户的绑定,实现后续购物的“一键支 付”,不再跳转银行界面进行客户身份安全认证。在支付宝的强力推广下,快捷支付客户数增长迅猛。到2012年底,支付宝一家的快捷支付客户已经超过1.2 亿。刚刚过去的“11•11”购物狂欢节中,支付宝快捷支付支撑了当天45.8%的交易笔数,鼓励用户提前充值带来的余额支付占到31%,而传统的网银支 付,所有银行渠道相加也只占到23.2%。艾瑞咨询发布的《2011~2012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中,有46.7%的互 联网支付用户使用过快捷支付,而同期,通过第三方支付跳转网银进行支付的用户仅有41.7%。

    二、业务创新

    首先是创新移动支付,2012年12月,支付宝推出二维码收款业务,实现P2P付款,利用支付宝手机客户端的扫码功能,扫描代表对方身份与账 户信息的二维码,即可利用通过支付功能包装的手机转账功能完成付款;新的支付宝手机客户端,更像一个虚拟钱包,集成了快捷支付银行卡、支付宝对账单、商户 优惠券和民生缴费服务功能。腾讯公司利用财付通和微信相融合,实现摇一摇转账、二维码支付和微生活会员卡等服务。模仿美国Square模式的盒子支付、拉 卡拉等音频接口刷卡器,实现了商户端收款和用户端付款功能。

    拓展基金网销渠道。2012年5月,证监会发放了第二批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牌照,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公司正式进军基金支付领域。至此,前后有7家 机构获此资格。随着基金第三方销售渠道的开闸,其以更低的费率、更多的基金产品选择和更便捷的直销功能,必将逐渐打破以银行代销为主的基金销售渠道格 局。

    拓展企业端服务。面对企业客户,快钱推出了应收账款融资中介和保理服务;同时,快钱依托自己的支付清算平台,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管理解决方 案。ChinaPay为企业客户提供了B2B、B2C、代收代付、信用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全场景支付解决方案。从核心企业服务出发,第三方支付沿着产业链的 上、下游在渗透延伸式服务。

    精耕细分行业。非电商平台基因的独立支付机构,因为没有垄断电商流量入口的优势,就去深耕细分行业。汇付天下主攻航空客票行业,易宝加大对教育、车险等市场开发,一系列除网购外的新兴细分应用市场被深度开发,保险、非税、考试、基金等领域的拓展不断深化。

    试水跨境支付。支付宝和中国银行合作为国内B2B商户提供境外销售的外币回款服务,财付通与Cybersource和Asiapay等跨境电 子支付服务商开展战略合作,快钱为外贸电商提供国际收汇服务。面对风生水起的境内海外购和境外国内购需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试水,推出跨境双向支付结算 解决方案。

    三、风险伴生

    收益与责任的权衡。第三方支付打通了电商企业线上销售和消费者网上支付的渠道,类似淘宝这样的C2C平台上有超过700万商户。第三方支付利 用为商户提供跨银行结算的服务优势,吸引了大量二级商户,而这些商户大小不一,良莠不齐。有的第三方机构趋利,未经严格审查,就把银行提供的代扣接口开放 给二级商户。有不良商家利用风控漏洞作案,2012年某支付机构发生的一起案件,银行客户资金损失过亿。

    创新与风险的博弈。大量新生的P2P网站创新小额在线融资业务,利用“秒标”手段,虚构一笔借款,让投资者给网站打款,满标后立即付利息和返 现。为了引诱投资者参与,P2P网站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秒标”提供信用卡充值服务,出资人可用信用卡充值再套现后,将资金贷给网站借款人牟利。目 前仍有第三方机构为类似网站提供信用卡充值渠道。

    合规与违法的边缘。在暴利的驱使下,近年来赌球和赌博等博彩网站此起彼伏,借助互联网跨越时空的便利,吸引赌徒通过在线支付投注。除了地下钱 庄外,第三方机构成了提供支付通道的最便捷渠道。有些支付机构对二级商户出租通道的管理疏于监控,被动为非法目的资金转移提供便利。

    客户敏感信息的套取与保密。基于前述快捷支付的业务流程,第三方机构在快捷支付签约时,往往倒逼银行无偿地把通过网点面签获取的客户真实资料 和敏感信息发送给第三方机构,协助第三方完成实名身份核验。而获得海量银行的完整客户和账户信息之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未经客户授权,把这些信息挪作他 用,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客户信息泄露隐患。

    备付金的挪用与短融擦边球。狭义的备付金是指客户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虚拟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广义的备付金还应包括处理客户在线支付交易过程中 产生的在途结算资金。备付金应该由银行严格监管,不能挪作他用。但事实上,在管理办法明确之前或者备付金存管银行明确之前,有些第三方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 来给自己的二级商户(如机票代理)进行3~5天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如果二级商户无法及时还款,则会造成贷款不良或客户资金损失。

    与银行的“恩怨情仇”

    在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的“蜜月期”,双方的利益是和谐的,打通网上支付渠道,共享商户资源,扩大手续费收入。但当第三方机构渗透到了支付领 域之外,进入到金融服务的深水区,一方面利益诉求发生冲突,另一方面由于双方面临的监管并不对称,出现了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的金融脱媒以及监管套利问题,双 方关系趋于微妙。

    一、合作期的互利

    在推出快捷支付业务之前,第三方机构扮演的是网上支付的中介角色,主要履行持卡人在线购物时的转接支付职能,帮助打通银行卡线上支付渠道,这个时期,银行和第三方利益是一致的。

    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后,监管要求第三方需要明确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办法出台前,支付宝就曾把备付金存在工商银行。备付金存管,给银行带来争揽机构存款的机会。在这个业务关系上,第三方机构是甲方,银行是乙方。

    还有共享二级商户。第三方基于支付便利和费率低廉的优势,短时间内聚拢了大量商户;银行通过和第三方合作,间接接入了这些在线商户,扩大了线上收单的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

    二、对银行的金融脱媒

    快捷支付对传统支付的脱媒。快捷支付的业务模式把银行服务界面屏蔽在客户的支付流程之外,银行只扮演“账房先生”的角色,被动处理来自第三方 机构的借记报文,不再认证客户的身份,不再掌握客户的支付行为。银行从客户支付结算的前线,倒退到了代理第三方清算的后线,这个角色的蜕变是颠覆性的。

    基金、保险等代理业务渠道之争。当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机构能够作为基金和保险等机构在线销售的金融超市入口或者直销支付工具,银行的代销渠道将被不断蚕食。

    客户信息的攫取与实名认证服务的提供。快捷支付业务让大量的银行实名认证客户资料无偿流入第三方机构,而第三方机构聚合不同银行的实名认证资 料后,将产生海量的、超越银行的金融数据资产。如支付宝快捷支付已接入160家银行,积累了超过1.2亿客户的实名、账户资料,其规模不亚于任何一家国内 大型银行。在目前支付宝和光大银行合作的“定存宝”业务中,光大在“天猫”开门店,销售负债产品。光大在线账户的开立,借助支付宝1.2亿的实名认证,可 以通过支付宝把别家银行的资金归集过来购买光大的存款。

    移动金融入口之争。在支付宝手机客户端的模式中,只要客户开立支付宝账户,绑定银行卡,就几乎无所不能:O2O支付、P2P支付、移动远程和 近场支付、移动购物、移动缴费、移动还款、移动捐款、移动对账、移动优惠券、移动积分等等,不一而足。这种平台式的模式无疑将成为移动金融的入口,银行在 这种模式下依然会重蹈快捷支付PC端模式下的覆辙。

    小微贷款的模式优势。阿里金融推出的阿里小贷业务,依据中小企业在线交易的历史数据建立风控模型,按日计息,小额无抵押信用放款,年复合利息 超过21%,门槛低、期限短、随借随还。阿里巴巴在2012年年中,向13万多家小企业发放了280亿元人民币贷款。而银行目前的中小企业贷款还是风险转 移模式,需要抵押、担保或质押才能授信,对小微企业贷款在便捷流程和处理时效上没有优势,目前也做不到全流程在线。

    探求竞争合作之策

    面对第三方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银行不应一味强调监管套利而任由第三方实现金融脱媒。建议采取的积极态度是:一方面,在电子 支付领域共同遵循同一标准的对称监管和有序竞争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融资、数据挖掘、交叉营销和移动金融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以开放共赢和拥 抱变化的胸襟,研究彼此商业模式的创新和融合,学习第三方开拓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构筑平衡、健康的电子商务和移动金融生态圈。

    一、电子支付的规范遵循

    首先是遵循银监会86号文的规定。2011年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银行与第三方开展快捷支付业务合作做出了 明确规定:在线支付原则上由账户开户银行做安全认证,在第三方完成安全认证的,应至少首笔交易在银行完成客户身份实名认证;银行将敏感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 交第三方机构做签约检验的,必须经过客户的授权。这一规定在现有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中,并没有得到严格的遵循。

    集中管理支付合作,规范系统接入和价格管理。第三方机构为快速拓展线上商户,不断压低银行的线上收单手续费。而且经常在某家银行不同地域的分 行之间去背对背营销,在服务价格上各个击破,然后再在同一家银行的兄弟分行之间拿东家压西家,利用不同分行间的不对称接入门槛套利。这一行为,扰乱了市场 的价格秩序,使在线支付市场进入一个无序竞争状态,强势者恒强,后来者很难突破这个价格壁垒。因此,对于与第三方机构支付业务的合作领域,银行应采取集中 审批、统一接入、统一定价的管理模式,归口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规范接入模式与系统接口,执行统一价格标准。

    规范银行代扣业务。在与银行的在线支付网关无法合规合作的情况下,一些第三方机构利用对接银行代扣业务系统的联机接口,变相实现在线购物的支 付结算,但风险管理上没有按照线上收单的标准来管理,潜在风险很大。银行应严格按照《银联卡代收业务规则》和《银联卡代付业务规则》等行业规范,与支付机 构合规开展银行个人账户代扣款业务。

    加强在线商户管理。合作中要杜绝线上、线下交易信息互相套用,禁止套用交易渠道、交易类型、异地收单和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银行应要求第三方 支付机构报备并上送二级商户信息,并由第三方机构承担二级商户发展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损失。同时,应明确对于第三方机构的支付限额管控,有效防范与化解 潜在的商户欺诈风险,共同维护互联网收单业务的市场秩序。

    二、构筑生态增长点

    在线融资的合作。银行可以利用第三方积累的客户在线交易历史数据,在第三方风险模型的支持下,开展信用型小微企业在线融资。这个潜在的业务空 间是巨大的,其核心模式是用交易数据风险分析模型替代风险转移和缓释模式。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与一达通合作,由一达通提供会员交易历史信用数据和经一达通担 保的融资申请,由中行向一达通授信,一达通在授信额度内再转贷给会员单位,部分业务做到了线上申请、线上放款,且处理时间在一天之内。

    跨行收单和跨境业务领域的合作。第三方支付在跨行结算上有着先天的渠道优势;在跨境业务上,部分国际支付机构已经积累了丰富而成熟的经验。银 行应考虑与银联在线等机构合作,除了本行卡收单之外建立跨行收单平台,扩大在线收银台的处理能力。同时,应加强与Paypal等国际多币种支付机构的合 作,提供境内境外双向购物的属地化本币在线支付结算解决方案。

    商户资源和客户行为信息的共享。第三方机构在民生、教育、票务、游戏等细分行业的支付方案方面比银行敏感,洞察客户需求;银行与大型制造业、 零售业、交通、能源、物流等领军企业的关系比较好。双方在客户资源方面,可以实现良性互介,通过业务互补合作,实现一定程度的数据共享和交叉销售。以民生 服务为例,银行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集中接入公用事业收费的优势,通过对接快速拓展日常代缴费等民生领域的服务种类,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客户黏性。

    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入口的开放。第三方机构尤其是占垄断地位的机构,应该开放其移动支付入口,与银行开展协议支付业务的互信合作,既提高支付认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也给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账户介质选择。

    安全防控、反欺诈和防钓鱼的互动。在面对钓鱼网站、电信欺诈、黑客攻击等外部风险事件时,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完全是站在一个战壕的伙伴,在这些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领域,双方应该加大行业透明度,充分交流经验,交换数据,建立联盟,共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加强彼此商业模式的研究和创新融合。遑论第三方带来的脱媒压力,其实银行业自身所面临的同业竞争本来也已经日趋白热,但基本上是在同一商业模 式下,靠价格、服务和体验的差异化争夺客户和金融资源。第三方的出现,使银行和第三方的竞争变成了不同商业模式之间对潜在客户及金融资源的竞争。

    第三方从购物支付切入,逐渐渗透各个细分行业和市场,不断深入金融服务的触角和领域。绝大部分第三方盈利模式的核心,是以便捷支付的体验优势 黏住庞大的终端消费者,再靠自身平台所掌握的终端消费者的优势与两端争夺价格话语权,一端是银行,另一端是商户。其目前的盈利不来自终端消费者,也不来自 银行,主要来自商户服务的佣金。一小部分第三方立足中小微企业市场,利用自身的数据资源和中间平台聚合优势,扮演供应链融资中介的角色,或提供财务流动性 和现金管理服务。

    而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来自利差收入和非利差收入两大部分。前一部分,银行和第三方基本没有竞争;而在后一部分,目前双方服务的重合度较高, 而且第三方利用银行前期忽视的领域快速进入了一个利基市场。短时间内,因为牌照的问题,第三方无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无法大规模放款,不会成为社会融资主 体。但互联网金融创新中P2P的出现,会不会对银行的小微融资形成脱媒?要看监管部门容忍的尺度。所以,目前银行应该思考如何把在第一部分的优势和第三方 在第二部分的优势融合,去开放性创新合作,开拓新的互补双赢的合作商业模式。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04/19 22:26
首页 刷新 顶部